“這個政策逼我不認父母”
四川會理縣征地拆遷“株連”百名公職人員
保工作還是保房子?認領導還是認母親?6月以來,四川省會理縣許多公職人員不得不去做這些二選一的難題。
2010年6月7日,會理縣出臺了《關于縣城規劃區征地拆遷包戶責任追究辦法》(以下簡稱《追究辦法》)。《追究辦法》規定,未按時完成或協助完成征地拆遷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多為被征地拆遷人直系親屬)調離工作崗位、扣發績效工資并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國務院辦公廳于今年5月15日下發緊急通知,“對采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鄉村教師:這個政策逼我不認父母
6月,正值期末考試、教師忙碌之時,但會理縣紅旗區某小學教師趙天亮(化名)卻被迫在家里閑著。
趙天亮因母親未在土地征收協議上簽字同意,被學校停課回家,做母親思想工作。
他透露,6月初,會理縣各事業單位領導都向單位牽連人員傳話,6月30日前,如果做不好家屬的工作,依據《追究辦法》,都將面臨調離工作崗位和停職的危險。
《追究辦法》第5條規定,被征地拆遷人父母、配偶、子女、女婿、兒媳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所在單位應安排其限期協助完成征地拆遷工作任務。凡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扣發該工作人員2010年度工作性津貼或獎勵性績效工資。
趙天亮向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沒能讓母親簽字同意,他將被扣除5600元績效工資,“這是我半年的績效工資”。
《追究辦法》第6條還規定,被征地拆遷人直系親屬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凡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扣發其所在單位主要領導2010年度50%的工作性津貼或獎勵性績效工資。那么,如果趙天亮沒完成說服母親簽字的任務,學校領導工資也會被扣除2800元,區教育局長被扣除1400元,也不能評優評先,而且要逐級究責。
為此,學校校長、副校長等其他領導都找趙天亮談話。“他們對我說,不要牽連那么多人和你受苦,如果牽連我們的話,年終把你職稱評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對于趙天亮而言,職稱被評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就意味著自己又要被扣掉1500多元的工資,且3年內他將沒有評職稱的資格。
趙天亮告訴記者,現在領導天天找自己談話,壓力很大。和記者交流過程中,趙天亮話語中出現頻率最高的,是一個“煩”字。趙天亮和父母親住在一起,所以每天時不時和母親提起簽字的事情。
“這個政策太土了,簡直是霸王硬上弓,逼我不認父母。”趙天亮說。
因為這事,趙家已經有3人受到“株連”。盡管面對親人停職扣薪以及與領導可能產生矛盾的威脅,母親王女士的態度依舊很決然,她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領導應該拿符合國家政策的文件來找我談,不應該強制我兒子。我的事情和兒子單位沒關系,和單位領導也沒有關系。”
據王女士介紹,負責拆遷工作的領導一直沒來家里找她協商,村里也只召集過一次,讓大家去簽字。
被“株連”的趙天亮并不孤獨,會理縣紅旗區某中學教師劉艷紅(化名)也是文件所“株連”的對象。相比趙天亮而言,劉艷紅是“幸運”的。
“我6月初被停課,停課一星期后,雖然我母親仍沒同意,但我復課了。”她說,“主要是當時我們學校老師緊缺,有一些老師都休病假了,而因直系家屬不同意征地拆遷受牽連的老師有3個。為了維持正常的教學,校長決定讓我們3位老師一邊上課,一邊做親屬的工作。每天下午4點前,我們得向校長匯報情況,校長則每天下午5點前向教育局匯報情況。”
“我們不是縣政府所征土地的戶主,卻要扣我們的績效工資,取消我們的評優評先資格,這完全不合法,真像古代的株連九族。”劉艷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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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朱鵬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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