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1日電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20日在人民大會堂同哈薩克斯坦總統納扎爾巴耶夫舉行會談。會談后,兩國元首簽署了《中哈二十一世紀合作戰略》。以下為這一文件的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21世紀合作戰略
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的邀請,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努•阿•納扎爾巴耶夫于2006年12月19日至23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了國事訪問。兩國元首在北京舉行了正式會談。訪問期間,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吳邦國和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分別會見了納扎爾巴耶夫總統。
兩國元首全面回顧和總結了中哈(下稱雙方)建交15年來雙邊關系發展歷程,滿意地指出,雙邊各領域合作取得顯著成就并發生實質性的積極變化。兩國在政治領域不存在任何懸而未決的問題。雙方已徹底解決邊界劃界和勘界問題。哈薩克斯坦放棄核武器之后,中國宣布向哈提供安全保障。雙方已形成有效的對話機制。在相互尊重對方利益基礎上,雙方定期就共同關心的重大問題平等、友好地交換意見。雙方建立并啟動了各領域合作機制。中哈合作委員會及其各專門分委會在此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哈軍事、安全合作順利發展。雙方達成的有關協議得到落實。經貿、能源、交通、人文、環保、共同利用跨界河流水資源等各領域務實合作不斷擴大。
雙方一致認為,不斷鞏固和深化中哈關系是兩國對外政策的優先方向,符合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助于維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2002年12月23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為兩國關系持續穩定發展奠定了牢固的法律基礎。
2003年6月3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2003年至2008年合作綱要》是確定雙方各領域中期合作優先發展方向的指導性文件。
2005年7月3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于建立和發展戰略伙伴關系的聯合聲明》具有重要歷史意義,標志中哈關系進入新的發展階段。這一關系體現為,兩國政治互信進一步增強,維護地區安全與穩定方面的合作不斷深化,經貿互利合作不斷擴大和深化,雙方致力于實現共同發展和繁榮,增進人文領域合作,加強人員交往,鞏固兩國人民的傳統友誼。
基于上述,兩國元首聲明將進一步發展和深化中哈21世紀的戰略伙伴關系,造福兩國和兩國人民。
為此,雙方將在以下重點領域采取措施,加強合作:
一、政治領域
(一)雙方將繼續保持高層政治對話,兩國領導人將進行定期互訪,及時就雙邊關系和迫切的國際問題交換意見。
(二)雙方將完善中哈合作委員會的工作,使之在推動落實雙方達成的各項協議和促進各領域務實合作方面發揮主導協調作用。必要時雙方可根據中哈合作委員會章程,對委員會的組織結構進行調整。
(三)兩國議會合作對推動雙邊關系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雙方將繼續加強和擴大兩國議會、政黨、社會團體間的交流與合作。
(四)雙方一致認為,兩國順利完成邊界劃界和勘界工作,嚴格落實關于在邊境地區加強軍事領域信任的協定和相互裁減軍事力量的協定,共同合理利用跨界河流水資源,相互協作防范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滲透和其他跨國犯罪活動,有利于維護雙方邊境地區的安全穩定與良好秩序,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兩國之間的睦鄰關系與務實合作。此次訪問期間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于中哈國界管理制度的協定》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加強兩國邊境地區合作,及時妥善處理相關邊境事務提供了法律依據。
(五)雙方決心在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方面相互堅定支持對方的政策和行動。哈方將一如既往地奉行一個中國政策,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哈方反對“臺灣獨立”,反對臺灣加入任何必須由主權國家參加的國際和地區組織,承諾不與臺灣進行任何官方往來。中方對哈方上述立場表示高度贊賞。
雙方認為,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首要問題。雙方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采取有損對方主權和安全利益的行動。
二、經濟領域
(一)雙方認為,中哈經濟合作發展構想對確定兩國經濟關系前景具有重要意義。
(二)雙方將力爭使雙邊貿易額在2010年達到100億美元,在2015年達到150億美元。雙方將努力在雙邊貿易中實現進出口平衡,提高高附加值產品的比重,實現商品結構的多樣化。
雙方將加強在打擊假冒偽劣產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方面的合作。
雙方將促進邊貿發展,支持擴大和深化兩國邊境和內陸地區的直接經濟聯系,提高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作為吸引本地區國家開展經貿活動和發展加工工業中心的作用。
(三)雙方將支持兩國經濟實體實施中哈原油管道、天然氣管道建設項目,擴大油氣勘探開發合作,并在油氣加工、建立新的電力能源設施和向第三國市場輸送電力等領域開展合作。
(四)雙方在繼續實施大型油氣項目的同時,應加大力度實施非原材料領域重要項目,并改善投資環境,積極支持在本國境內投資的對方企業,特別是投資油氣機械設備制造、食品、紡織工業,以及交通與物流服務、冶金、建筑材料和旅游等領域的企業。雙方歡迎并鼓勵相互投資,將為此創造條件并采取措施保護投資企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和財產安全。
(五)雙方將在本國法律框架下,為兩國銀行在對方境內開展各項業務創造平等和便利條件,支持兩國銀行建立合作伙伴關系并開展代理業務。
(六)雙方將提高鐵路貨物運量,并在確定過貨潛力后研究修建中國和哈薩克斯坦鐵路新線的可能性。
雙方將廣泛挖掘過境運輸潛力,推動建設國際運輸走廊,以保障歐亞地區及中哈兩國境內的貨物運輸。
雙方將發展具有競爭力的現代交通通訊基礎設施,通過完善物流服務、優化運輸條件,實現貨物快速通關,促進歐亞交通運輸。
雙方將采取措施增加跨大陸鐵路方向的集裝箱列車開行數量,并嚴格保證集裝箱列車按圖行車。雙方將完善邊防、海關、檢驗檢疫及鐵路部門的協作。
(七)雙方將采取切實措施解決兩國邊防、海關、衛生檢驗檢疫領域合作中出現的問題。雙方將簡化海關手續,完善海關管理制度,促進建立統一標準。
(八)雙方將通過貿易投資便利化和實施具有區域意義的經濟技術項目,進一步加強在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的區域經濟合作。
(九)雙方將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短期勞務協定,以加強在勞務領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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