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日電 中紀委副書記、秘書長干以勝在今天國新辦發布會上介紹說,中央紀委制定下發《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以來,根據統計,有1790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說清楚了自己的問題,涉及違紀金額7789萬多元。
干以勝說,中紀委下發《規定》之后,各地區、各部門非常重視,組織了學習,開展了有關的工作,現在看來,實際效果是好的。這個《規定》不僅為處理違反黨紀的案件提供了有力的依據,而且為犯錯誤的同志改正錯誤提供了一個機會。因為中紀委在發通知的時候,明確提出30天內主動說清楚問題的,可以根據情況從寬處理。
干以勝說,對于自己主動說清楚問題的,有的本人已經做了糾正,有的正在進行核查或者督促,予以糾正。下一步紀檢部門還要進一步進行清理,對于紀委手中掌握的一些線索,本人沒有主動說清的,紀委還要組織力量進行調查核實,然后嚴肅處理。對于主動說清楚問題,經了解核實,中紀委一定會兌現政策。(據中國網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