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9日電 據交通部網站消息,自10月份起,冬季季風將陸續影響中國沿海地區,寒潮大風和風暴潮,將對海上作業安全和港口設施產生嚴重影響,為此,交通部副部長徐祖遠日前簽發了《關于做好防抗2007-2008年度寒潮大風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一要繼續加強對寒潮大風規律性研究,結合本地區的特點,進一步完善防抗寒潮大風工作預案和各項應急預案;要建立、健全防抗寒潮大風責任制,完善內部工作程序,做到組織健全,設施齊備、責任明確、落實到位。各省(區、市)海上搜救中心要按照《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和《防抗臺風等極端天氣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相關單位開展防抗寒潮大風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并對防抗寒潮大風工作的部署和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二要注意與海洋、氣象等部門的聯系與合作,建立健全寒潮大風等惡劣天氣的預警和預防機制。充分利用公眾媒體、手機短信平臺、海岸電臺及GMDSS等手段及早發布預警預防信息,確保船舶及港航單位及時獲取惡劣天氣信息。要加強與漁業部門的溝通,協助做好漁船防抗寒潮大風預防預警信息的發布工作。
三要充分利用VTS、AIS、CCTV等高科技手段,加強對寒潮大風影響水域船舶動態的監控,及時發現船舶險情并妥善處置,努力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專業救助船舶要按照關口前移的動態待命原則,加強在重要航道、事故多發區域、受寒潮大風影響地區的值班待命工作,確保對險情做出及時有效的響應。
《通知》指出,各相關單位在做好船舶、港口設施、水上建筑物等防抗寒潮大風常規工作的同時,應突出抓好“四客一危”、非機動船、施工作業船和運砂船的防抗寒潮大風工作。各水運企業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兩防”工作,加強對所經營船舶和港口設施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ISM、NSM體系的規定;發生險情后,要按照規則要求保證船長在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方面的絕對權力。
海事部門要加強重點船舶的監督管理,嚴把船舶抗風等級關和適航關,在寒潮大風來臨之前要對各水運企業的防抗寒潮大風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督促完善落實各項防抗寒潮大風工作方案和措施。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要督促立即整改。
《通知》最后強調,受寒潮大風影響的各省級搜救中心要密切關注寒潮大風強度、動態,積極督促相關港航單位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落實好各項防抗寒潮大風的各項措施,并在寒潮大風影響前24小時將防抗部署情況報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總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