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著力建立業務化、一體化的自主遙感衛星應用和服務體系。以建立國家高分辨率對地觀測系統為契機,提高衛星遙感應用和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推動衛星遙感數據資源共享和有效利用,促進衛星遙感應用產業的形成。
(一)促進我國遙感衛星數據的開發利用和開放共享。加強衛星遙感服務與應用體系建設,加快資源整合,逐步建成國家統一的陸地觀測、氣象、海洋衛星遙感數據接收和處理地面系統,基于國家自然資源和地理空間基礎信息庫,構建國家衛星遙感數據平臺;制定統一的對地觀測遙感數據標準與政策;在保證國家安全的前提下,形成衛星遙感數據開放和共享機制,促進我國自主衛星遙感數據的公益性服務、商業服務和國際市場服務。
(二)加強衛星遙感數據在重要行業和地區發展中的應用。加快應用技術研發和應用系統建設,促進遙感數據在國土資源、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海洋、環境、減災、測繪、交通、教育等領域和區域開發、城鄉管理以及重大工程中的應用,實施應用示范工程,培育遙感服務企業,拓展衛星遙感應用服務產業鏈。
(三)全面提升我國遙感衛星數據源的自主保障能力。提高我國遙感衛星研制、運行和管理水平,加快國家高分辨率對地觀測系統和業務遙感衛星系統的建設,形成連續、穩定、及時、高質的業務數據服務能力;完善遙感定標試驗場等衛星遙感數據應用與產業化技術支撐體系,促進衛星遙感數據產品及公共應用平臺的開發和應用。
六、加強國家對衛星應用的統籌規劃和宏觀管理。建立政府部門的協調機制,研究制定相關政策,統籌規劃衛星、衛星應用及其相關基礎設施的發展,協調空間資源、重點基礎設施等重大項目的建設;各級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在積極落實國家有關總體規劃的同時,應結合實際,積極推動衛星應用區域和行業的綜合應用和典型示范。
七、強化自主知識產權衛星數據、產品和系統推廣應用。涉及國家安全及國民經濟命脈的應用領域和政府投資項目,應優先使用或采購自主知識產權衛星數據、產品和系統;在涉及衛星應用各領域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相關評審機構要增加對應用國產衛星數據與產品的可行性評價。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加緊研究衛星數據知識產權有關政策,把知識產權工作納入到衛星應用項目的評定和管理活動中,把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作為管理的重要內容。
八、加強我國衛星應用標準體系建設。加速衛星應用標準的頂層設計和重要基礎性標準的研究制定,加強各行業與衛星應用領域相結合的關鍵技術標準的制定與推廣;積極參與衛星應用標準化領域的國際合作。
九、加大對衛星應用產業基礎條件建設的支持力度。加大政府對衛星應用業務系統的重要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推動衛星應用產業基礎能力建設,加強對軌道、頻率等資源的規劃與協調,加速形成衛星應用產業發展的基礎條件。
十、加強衛星應用及產業化相關科學技術和研發投入的支持力度。加強衛星應用創新能力建設,建立若干衛星應用國家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和重點實驗室,發揮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的優勢,形成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用相結合的衛星應用技術創新體系;加大力度支持衛星應用共性、關鍵技術開發和工程化系統集成與重大應用工程建設。
十一、鼓勵社會投資和企業參與衛星應用。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對具有產業化前景,且列入國家發展規劃、以企業投資為主的重大衛星應用項目,給予投資補助或貸款貼息。通過政策環境建設,積極引導社會投資發展衛星應用產業,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
十二、加速成果轉化,推進衛星應用的產業化。鼓勵各行業主管部門、科研單位等要及時發布衛星應用技術成果,促進衛星應用最新成果的轉化與推廣應用;組織實施衛星應用產業化專項、應用示范工程和產業發展基地,推廣應用成果和經驗;積極培育和發展中介機構,逐步建立衛星應用系統產品的測評和認證機制,為促進衛星應用技術和產品推廣應用提供服務。
十三、擴大衛星應用產業的對外開放和國際合作。積極開展國際合作,提高應用的整體技術水平;支持企業開拓海外市場,推動衛星應用產品和服務的出口。
十四、加大人才培養、培訓和宣傳普及工作力度。加強專業與應用相結合的教育培訓體系建設,加速衛星應用人才培養,積極開展多層次的衛星應用技術在職培訓,大力宣傳、普及衛星應用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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