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月起,廈門醫療救治定點醫院將免費對城市流浪乞討病人中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提供基本醫療救治,并對收治的流浪乞討病人建立完整病人檔案。近日,廈門市政府出臺《廈門市城市流浪乞討人員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救治經費管理暫行辦法》。流浪乞討病人救治經費由市財政安排專項經費,納入市民政部門預算統一管理。(12月24日《東南快報》)
從人道主義的角度考慮,醫院應該責無旁貸地履行救死扶傷的神圣職責。盡管醫院有追求經濟利益的權利,但醫院不能因為其贏利目的而掩蓋了自己救死扶傷的社會性和人文性。毋庸置疑,醫院方面見死不救,過分追求經濟利潤的做法應該受到道德輿論的譴責。
雖然政府部門一直強調,醫院應該救死扶傷,社會輿論也是一再呼吁醫院不能因為經濟利益而拒收病人。但事實上,醫院對流浪的無主病人見死不救的現象并非個別。筆者注意到,屢屢曝光的醫院丑聞,讓醫院被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社會輿論往往都是譴責醫院對患者嚴重不負責任,踐踏患者治療權利。但是,譴責歸譴責,憤慨歸憤慨,醫院不救人的新聞仍在不時上演。當然,醫德滑坡、醫風不正,是醫院不愿意救人的重要原因。筆者認為,醫院不救人也有值得政府部門深思的地方。廈門市出臺《廈門市城市流浪乞討人員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救治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為乞丐病人買單,無疑是為破解醫院見死不救打開了思路,抓住了牛鼻子。
現在的醫院多是“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多靠創收來保證醫院正常運轉。如果醫院救治沒有經濟能力的病人,往往很難從政府得到政策傾斜與經濟補償。在這種情況下,指望醫院不計報酬先救人,顯然有點勉為其難。如果搶救賬單無法兌現,便成了醫院的包袱,在某種程度上也影響了醫院的發展后勁與醫生救死扶傷的積極性。
保證每個重傷病員的治療權利與生命權利是醫院的職責,更是政府的應盡之責。政府不僅要強調見死必救,而且要給醫院做經濟后盾,給醫院吃定心丸,讓他們愿意救人。如果不能解決醫療費用難題,即使醫院迫于道德輿論和政府部門的壓力,勉強同意救人,醫院也會心不甘情不愿,救人動力不足何談救治效果?
因此,要解決醫院見死不救的問題,在寄希望于對醫院加強醫德醫風教育的同時;還要建立長效救人機制。像廈門那樣主動承諾為危重乞丐病人買單,通過完善制度強制醫院必須先治病救人,而這種做法,也是政府的一項善政舉措。
從長遠來看,完善醫院救死扶傷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醫療補償制度,政府還應該為除了流浪乞丐以外的其他特困群體提供醫療費支持。只有解決了醫療費用瓶頸難題,醫院才不至于拒絕救死扶傷。這正是和諧社會的應有之義。(葉祝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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