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縱資本運作侵吞國資近4千萬 兩公司高管被起訴
2008年04月12日 08:58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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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浙江省杭州市檢察院指定,杭州市西湖區檢察院對馮金龍涉嫌挪用資金、職務侵占和王梅嘯(女)涉嫌職務侵占一案,于近日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被告人馮金龍系浙江省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浙江匯豐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被告人王梅嘯系浙江省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財務總監,浙江匯豐控股有限公司股東。馮金龍為達到以匯豐有限公司控股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目的,利用職務便利,于2003年8月至2006年3月,采用通過多家公司往來轉賬的手段,擅自將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全資子公司的資金共計人民幣3200萬元,分5次用于其個人控制的匯豐有限公司的增資擴股,增資完成后將資金打回,并隨后將匯豐有限公司的上述增資股權變更到其本人等自然人名下。
馮金龍還于2001年至2006年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伙同王梅嘯采用假造付款委托書、虛列開支、通過賬外賬或其他公司多次轉賬截留投資收益等手段,將深圳中建科公司等支付給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全資子公司的委托理財收益、預分配收益等共計人民幣787萬余元,用于填補匯豐有限公司個人股東的資本金空缺。匯豐有限公司從2005年后陸續收購了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45%的股份,成為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大股東。(周向紅)
【編輯: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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