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國務院已經正式批復同意天津市調整部分行政區劃,撤銷天津市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設立天津市濱海新區,以原三個區的行政區域為濱海新區的行政區域。這標志濱海新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全面啟動。
四套班子大幅度精簡
根據天津市市長黃興國的闡述,新的濱海新區構建精簡高效的管理機構,如建立濱海新區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同級機構比原有三個行政區大幅度精簡,但具體人員安置方法,目前尚無確切消息。
雖然濱海新區行政區與功能區的矛盾已是共識,但此前官方與學界均大都傾向于在現有行政架構下解決,而非將二者進行合并。“天津濱海新區發展戰略研究課題組”組長、國家發改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副所長肖金成就對本報記者表示,由于濱海新區面積太大,“用一個行政區管理是不合適的,還是要在現有機制的框架下進行一些突破”。
濱海新區原管委會主任皮黔生也曾公開表示,合并將會“加大起飛重量”,因為“班子安排、人員安排大概是我們中國最復雜的問題,四個班子、五個班子合在一塊兒變成一個班子,那用誰不用誰?干部怎么安排?這也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顯然,此次國務院和天津市最終都采取了“一步到位”的改革方式。
改革分五階段有序推進
具體改革措施方面,天津市市長黃興國表示,濱海新區將組建兩類區委、區政府的派出機構。一類是城區管理機構,成立塘沽、漢沽、大港三個工委和管委會,主要行使社會管理職能,保留經濟管理職能。一類則是功能區管理機構,成立九個功能區黨組和管委會,主要行使經濟發展職能。按照慣例,這些派出機構將會消化掉相當部分的現有工作人員。
根據天津市已公布的信息,從今年10月下旬開始至明年1月底,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分為五個階段有序推進。從11月中旬到明年1月上旬,陸續選舉產生第一屆區委、區紀委機構,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協常委會組成人員,區政府區長、副區長,區法院院長、區檢察院檢察長等。天津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等五部門也已經聯合下發了“進一步嚴明紀律確保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順利進行”的通知。
昨日,記者就行政體制改革事宜,致電濱海新區管委會與塘沽區相關人士,均未獲明確答復。濱海新區管委會宣傳部工作人員韓娜稱,自己和同事都是從網絡中得知這一消息,“市政府這幾天會組織開會正式宣布,關于人員安置、機構設置這些問題目前都還沒有正式文件下發。” (記者李靜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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