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0時47分報道,山西省煤礦“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出新規,新規規定十類建設礦井不得通過驗收。
328王家嶺透水事故發生已經一個半月了,建設中的礦井發生事故,38人遇難。山西出臺這樣的十項規定正是為了加強安全監管,避免以前一些事故的重演。
山西省對于建設礦井的驗收環節作出了一個完善的規定,十種不能通過驗收的建設礦井包括:安全監管疾控沒有建立;安全責任制沒有健全;礦井相關負責人沒有到位;建設審批手續不全;開工報告上沒有批復;礦井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煤礦主要負責人未經培訓或考核不合格;特種作業人員持證率未達到百分之百;存在購買、儲存、使用非法火工品;施工隊伍監理單位沒有資質;還有礦井安全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十種。這十條涵蓋了審批、開工、施工、管理、監管等煤礦建設的各個方面,我們希望政策能夠落到實處,即便是王家嶺礦這樣的救援奇跡我們還是不愿看到,希望完善措施以后礦難能夠少發生一點。 (記者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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