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眉縣首個大規模經濟適用住房“城市美景”小區開工,首期610套經適房,有409套分給縣委、縣政府下屬各部門人員。此事經媒體報道后,眉縣縣委、縣政府19日召開專題會議,宣布先期公示的分配名單作廢,重新審核,并要求工程停工,調整套型設計方案,完善各類報批手續。(5月20日《京華時報》)
眉縣經適房領導占過半被媒體曝光后,當地有關部門負責人回應稱,“副科以上領導是低收入者”。顯然,這是為以權謀房進行辯解,但這樣的辯解荒唐可笑———官員們都成了需要保障的“低收入者”,而老百姓反而成了無需保障的“高收入者”了,這恐怕是今年又一條雷人語錄。
這條“權力房”丑聞來源于一則《眉縣經濟適用房中的局級干部有多少》的帖子。要不是這個帖子,就沒有民憤和輿論壓力,也就沒有今天比較“圓滿”的收場———公示名單作廢,重新調整套型。但讓人遺憾的是,這樣的丑聞總是由網帖來揭露,而不是由黨內監督、行政監督來發現。
可能在當地官員看來,這起事件能以“公示名單作廢,重新調整套型”來收場已經是一種不錯的交代,因為從頻頻出現的“權力房”新聞來看,全國還有許許多多的公務員在以權謀房,即便是被媒體曝光,最后也沒有下文,不了了之。
但我以為,眉縣“權力房”事件以這樣的方式收場談不上圓滿。要想圓滿化解這一事件對公眾的傷害,為地方政府公信力“療傷”,必須進行徹底反省,需要更高一級政府介入,更需要國家有關部門拿出治本之策。
首先,眉縣的上級政府理應介入這起事件處理。這起事件雖然發生在眉縣,但由于是眉縣官員集體以權謀房,因而就不能讓眉縣官方自己來處理。不排除“公示名單作廢,重新調整套型”是一種表演,一旦過了這個敏感時期,說不定還會繼續以權謀房。
無論是官員集體占據經適房,還是經適房面積嚴重超標,無疑都明顯違規了。既然違規就應進行嚴厲問責。但眉縣沒有問責,這是說不過去的。在我看來,要問責,不但要問責經適房主管部門負責人,還應問責眉縣主要負責人,因為這次是官員的集體行為,眉縣主要負責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其次,國家有關部門理應介入調查。不但要介入調查眉縣“權力房”事件,防止地方政府處理輕描淡寫,還要介入調查其他“權力房”事件。幾乎每天都有“權力房”新聞,社會公平被嚴重傷害,國家有關部門不介入調查,不足以“殺一儆百”。
而且,有關部門還有必要對全國的經適房進行明察暗訪,看看還有多少公務員不符合經適房的準入標準,但卻享受著經適房沒有被發現。調查后,對違規公務員和地方監管部門,該退房的退房,該處罰的處罰。
再者,不妨率先公開公務員住房,是否存在“權力房”,或者存在多少“權力房”,就會真相大白。今年初,有關部門表示將落實領導干部住房、投資報告登記制度,糾正領導干部違反規定發放住房補貼、多占住房、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購置住房或以劣換優、以借為名占用住房等問題。我以為,僅報告官員住房還不夠,還應該向公眾公開官員住房情況,以便公眾監督。
公務員住房情況一旦向社會公開,無論是眉縣還是其他地方的公務員,我想就不敢輕易以權謀房了。馮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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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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