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7日電 臺灣《旺報》27日刊文說,班主任批評學生既是權利,更是義務。現代教育講寬容開放,當批評學生這種義務要以法規形式三令五申時,問題就出現了。學生處罰應著重實效,大陸出臺《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是一個信號,意味著有識之士們認識到了問題所在,但要想徹底革除教育界的浮躁陋習,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文章摘編如下:
人們通常戲稱班主任(班導師)為天底下最小的主任,“官”雖小但事務繁多、責任重大。筆者忝為人師,對于班主任的那些事兒,可謂是百感交集。近日,大陸出臺《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在工作量、待遇以及教育學生等方面強化了班主任的權利,并從待遇方面加強了保障性規定。
《規定》剛一發布,便招致非議之聲。有人認為,班主任批評學生猶如人要穿衣吃飯一般,規定實在是多此一舉。表面上看,這種譏諷似乎切中了要害,實際上則陷入了閉目空談的窘境。班主任批評學生既是權利,更是義務,當這種義務甚至要以法規形式三令五申時,問題就出現了。我們應該冷靜地思考一番:教育究竟怎么了?
現代教育講寬容開放
古人將“天地君親師”列為人生箴言,崇尚“嚴師出高徒”的教育方法。隨著時代的進步,各種教育觀念層出不窮,極大地改變著原有的狀況。客觀地講,一線教師對于教育改革往往處于“失語”之境,真正擁有話語權者是各式專家。專家們大多理論儲備豐厚,張口閉口就是蘇霍姆林斯基、杜威等教育大家,而實際上自己早已遠離了一線,或者干脆博士一拿到就搞研究。
現在的教育提倡向歐美學習,追求寬容、開放,不要說體罰,專家們甚至創造出了一個新辭匯——心罰。批評學生如果造成“事故”,小則領導批評、家長找上門來,大則行政處分、調離崗位。
趨利避害乃是人之本性,教師又安能例外?利劍高懸,部分教師只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一切都以保住飯碗為宗旨。懶得管、不敢管早已成為公開的秘密,教師既放棄了自己的權利,也未能切實履行自己的義務。
學生處罰應著重實效
大陸出臺《規定》正是基于此種語境之下的產物,可謂對現狀的一種轉向與反撥。但是,《規定》中的“適當批評教育”缺乏實際的可操作性。外國倡導開放式教育,背后有著一整套嚴密的制度作保障。英國教師的懲戒權包括:罰寫作文、周末不讓回家、讓校長懲戒、停學,瑞士法院甚至對曠課的學生要處以罰款。如想《規定》發揮實效,須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否則,權利與義務雙重喪失的無奈依然會長久存在。
過去當學生,筆者不喜歡那種粗放式的教育方式;現在當老師,筆者除了不滿意之外,更多的卻是擔憂。《規定》只是一個信號,意味著有識之士們認識到了問題所在,但要想徹底革除教育界的浮躁陋習,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雷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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