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幾何級數迅猛發展的網上支付將被納入央行的管理范圍。昨天,央行正式發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支付業務。央行負責《支付業務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相關機構的注冊資金最少3000萬元人民幣。這一辦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此舉將加強支付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維護社會公眾合法權益。
■提供網絡支付
應獲得許可證
央行這一文件針對的是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網絡支付;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等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其中網絡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網絡或專用網絡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
央行規定,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應當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成為支付機構,并依法接受央行的監督管理。未經批準,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支付業務。支付機構之間的貨幣資金轉移應當委托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不得通過支付機構相互存放貨幣資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機構等形式辦理。
央行還規定,本辦法實施前已經從事支付業務的非金融機構,應當在本辦法實施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繼續從事支付業務。
■注冊資本最少
三千萬人民幣
《辦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支付業務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申請企業應當具備一定條件,比如擬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擬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000萬元人民幣。
申請企業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
挪用客戶備付金
根據央行的規定,支付機構接受的客戶備付金不屬于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支付機構只能根據客戶發起的支付指令轉移備付金。禁止支付機構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備付金。
支付機構接受客戶備付金的,應當在商業銀行開立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存放備付金。支付機構應當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送備付金存管協議和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的信息資料。
支付機構的分公司不得以自己的名義開立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只能將接受的備付金存放在支付機構開立的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
備付金存管銀行應當對存放在本機構的客戶備付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并按規定向備付金存管銀行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及備付金存管銀行的法人機構報送客戶備付金的存管或使用情況等信息資料。
對支付機構違反相關規定使用客戶備付金的申請或指令,備付金存管銀行應當予以拒絕;發現客戶備付金被違法使用或有其他異常情況的,應當立即向備付金存管銀行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及備付金存管銀行的法人機構報告。
業界反應
支付寶支持規范
業務不會受影響
本報訊(記者 李佳
范海濤)經常網上購物的人,不會對支付寶感到陌生。作為國內最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支付寶昨天對央行發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表示歡迎,稱新政在設置必要的門檻后將有效對行業進行規范。此外,該辦法的實施不會對支付寶業務產生具體影響。
“管理辦法的出臺對規范行業會是好事。”昨天,支付寶公司公關經理朱建這樣告訴記者。
支付寶公關發言人王子凌表示,支付寶正積極準備材料申請許可證。新政對支付寶的影響并不大。據他介紹,支付寶已經連續幾年定期向央行匯報,主要是針對支付寶開展的一些新業務和日常經營狀況進行說明。
支付寶公司認為,新政中的“硬指標”并沒有設立太高的門檻。對于中國領先的非金融機構而言,是能夠實現的。事實上,央行從去年開始,已對支付寶、快錢等非金融機構進行了徹底摸底調查。因此朱建認為,新政充分吸取了非金融機構的意見。
新聞觀察
網絡支付市場開始清洗
針對央行昨天公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業內人士表示,新規定中有關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門檻,對于國內大的支付企業尚可應對,但一些小企業會難以承受,最終或出現國內支付產業的壟斷格局。
■違法活動危及網絡誠信
業內人士表示,國家對第三方支付的管理十分必要。目前國內僅從事網上支付業務的公司就有上百家,由于之前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進行規范,行業處于自由生長狀態,也不乏魚龍混雜。此前第三方支付中的部分企業利用自身平臺參與了一些違法的商業活動,嚴重影響了行業的發展。
由于行業缺乏監管,盜卡、釣魚和欺騙等在支付行業屢見不鮮。比如此前不久,江蘇蘇州偵破的“樂天堂”開設賭場案中,抓獲第三方支付平臺“快錢”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梅某,經查,梅某與境外賭博集團勾結,協助境外賭博集團流轉資金30余億元,“快錢”公司從中獲利1700余萬。
支付寶公關發言人王子凌稱,“原來國家對第三方支付行業沒有相關規定,像很多小公司的資本金不足,相關的基礎設施不完整,或者因為參與網絡賭博,或給色情網站提供過支付支持,因違法受到處罰。按照辦法規定,這種公司都不符合央行的審批條件。”他表示,央行的制度實際上是擔負起行業監管責任,設定了準入門檻。
事實上,有關部門早就開始研究如何對這一行業進行規范管理。去年4月,央行發布公告,決定對從事支付清算業務的非金融機構進行登記。銀監會也曾專門召開研究第三方支付業務風險防范的內部會議。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昨天央行出臺的管理辦法意在規范行業,以避免監管紕漏導致風險出現,其中保證資金透明度對監管非常關鍵。
他強調,支付清算行業跟國家金融安全關聯度非常高,聚集客戶資金量非常大。如果政府管理不力,一旦出現經營違規就有可能在社會上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央行對該行業進行統一的管理規范,發放牌照,有利于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
■未來可能收歸國有
對于新規將對第三方支付行業產生怎樣的影響,一位業內分析師表示,作為主要的幾家第三方支付機構,都應該能夠達到央行的要求,但不排除有一些小的機構拿不到牌照。
DCCI互聯網數據中心主任胡延平表示,新政的出臺,意味著第三方支付尤其是網絡支付市場開始清洗,剛露頭的移動支付市場也被提前納入監管體系,完全市場化意義上的網絡金融萌芽可能由此破滅。
另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者對記者表示,未來可能會出現把第三方支付業務收歸幾大國有控股企業的可能。此前,馬云也曾表示過把支付寶賣給國有企業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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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左盛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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