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鼠蔬菜包”
新聞提示:
除了醒目的標題,發帖人寫出了方便面生產企業的廠址:榆樹市。從圖片上可以看到,標有“××實業”的方便面蔬菜包中,一個渾身是毛的物體清晰可見,頭、耳、四肢、尾巴,如作者所說,形似一只老鼠。
“吃方便面吃出老鼠”的帖子一發出,即被置頂。百度貼吧中還有類似內容,發布日期是8月31日。從發帖人署名及所發圖片看,作者是同一人。
兩年前的“早餐”
根據IP地址顯示,發帖人所屬地在黑龍江省伊春市。記者將電話號碼留在帖吧中,希望能找到發帖人。
幾天后,一個電話打了過來。一男子自稱是發帖人,名叫孫偉,是伊春市所轄嘉蔭縣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記者核實了具體情況。10月20日,孫偉趕到長春。
孫偉說,兩年多前的2006年6月22日,他沒吃早餐,托同事買回四袋方便面。打開一袋,準備拆開蔬菜包沖泡時,發現里面有一個毛茸茸的東西,狀似“老鼠”。
廠家欲500元買“鼠”
發現此事后,孫偉立即到當地消協投訴,工作人員幫忙聯系了該品牌方便面的當地代理商。對方沒有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后代理商與方便面的廠家取得聯系。
事隔半月,榆樹市生產廠家派來四名代表,準備與孫偉協商解決此事。“當時是由姓單(音)的負責人帶隊。經過多次協商,單經理說支付500元買回蔬菜包,我沒同意。之后他們就離開了,再沒聯系我。”孫偉說。
嘉蔭縣消協當年的田洪麗主任承認孫偉當年確實找過消協協調此事,由于地域原因,消協沒有和廠方做進一步接觸。
9月17日,一名網友在百度貼吧先后發帖:吃“××”方便面吃出個老鼠,找廠家也不管,我咋辦?
帖子中不但寫明了“××”的生產廠家,并附帶了一張清晰圖片,方便面蔬菜包中,密封著一個渾身是毛的物體。
內容一經發布,立即引起網民關注。
網友說 是“倉鼠”
孫偉的蔬菜包密封得很好,袋內松散的空間里,一個黑乎乎、毛茸茸的異物十分明顯。頭、耳、四肢、尾巴清晰可見。蔬菜包表面印有多處“××”字樣。
“有網友說,他們專門找人辨認過,應該是倉鼠。經過高溫烘干,水分被蒸發掉,體型小了,重量輕了。”孫偉說。
“老鼠蔬菜包”不斷升值
為使此事有一個結果,孫偉找過媒體;也和廠家有過幾次接觸,至今未有結果。
尋求媒體幫助
“當時我打電話給哈爾濱的兩家媒體,有一名記者和我取得了聯系,采訪此事后,到現在也沒有給我任何回復。”孫偉說。
2006年9月,孫偉找到《中國消費者報》的一名記者,對方表示可以采訪此事。直至2007年10月,孫偉得到的最后答復是:“采訪遇到阻力,無法形成稿件。”隨后,生產廠家給孫偉打來電話協商,但仍無果而終。
今年10月24日,記者聯系到了那名記者,她說:“雙方沒有協調成是因為賠償金額的問題。稿件沒有刊發,有其他原因。”
4000元被拒
孫偉說,事情發生后,他想在最快的時間內,與廠方協調解決。可廠方的態度始終是敷衍。
《中國消費者報》介入此事后,生產廠家一位沒透露姓名的人打來電話,提出要4000元解決此事,他沒有同意,雙方也就沒再接觸,事情一放就是兩年。
廠方最高出價兩萬元
和廠方接觸過幾次,雙方沒辦法達成一致。孫偉說,是因為對方沒有解決問題的誠意。
“其實找到《中國消費者報》后,廠方最開始說花兩萬元換回蔬菜包,我同意后,他們又反悔說1萬元,然后是4000元。好像做買賣的討價還價,這根本不是解決問題的態度,這種情況下沒法解決此事。”
廠方:蔬菜包還需確認
該品牌的生產廠家在榆樹市一個鎮內。
10月20日,孫偉來到該廠家,表示想和相關負責人見面,協商此事。門衛以有關領導沒有在家為由,沒有讓孫偉進入廠區。“你把電話留下吧,等他們回來再和你們聯系。”等候了近一天,沒有任何人與孫偉聯系。
當時的經理已經離開
孫偉找到了當地質量監督部門。了解有關情況后,質監部門聯系了該廠的相關領導。次日,廠方辦公室主任韓海波和品保部負責人李澤云與孫偉等人見面。
“這件事我們是第一次聽說。兩年前的‘單經理’以前是銷售副經理,現在已經離開了,走時也沒有提過這件事。”韓海波說。
不能確定是該廠產品
孫偉拿出了 “問題”蔬菜包,李澤云見到實物后也十分驚訝:“按照我們現在的工藝流程,是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但蔬菜包外表確實有‘××’字樣,我不能確定它就是我們的產品,也沒法否認它是我們的產品。”
孫偉表示:“如果有必要,我會找中立部門做檢驗。”
10月22日,記者聯系了李澤云,對方表示,廠方負責人回總廠開會不在長春。
李澤云說,“我來這個公司時間不長。2006年后,我們換過一次包裝。那個蔬菜包是不是我們生產的,暫時沒辦法答復。這件事,我們想讓孫偉先說自己的想法,他始終不說,所以暫時沒有結果。”
不是尾聲
事隔兩年,孫偉為什么又提起這件事,是有什么新的想法嗎?
孫偉說,這段時間他的心態發生過很多次的變化。“我不否認,最初和廠家聯系時,有索賠的心理。但兩次協商失敗后,這種想法淡了許多,甚至打算遺忘此事。”
說到這,孫偉的話頭一轉,“可每次有人和我提起此事,心里總感覺像被刺扎了一樣。拋開個人得失,作為一名公務員,最起碼的社會責任感也是該有的。選擇網絡,是想讓更多的人知道此事。如今,我可以不要任何的索賠,只希望大家知道此事真實存在,而廠家應該正視問題,引以為戒。”(辛言)
![]() |
![]() |
![]() |
![]() |
![]() 少女交友不慎 色誘敲詐10萬元 |
![]() 因家人反對男子街頭劫持女友 |
![]() 學生軍訓猝死 學校判賠9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