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成都市醫保局收到原明珠醫院財務科科長傅翔寄來的一封舉報信,信中披露了該院股東左鑫和院長馮鈺等人偽造住院病歷,騙取社保基金58余萬元的事實。查明該案后,警方將左鑫、傅翔擋獲,馮鈺隨后主動投案自首,另有兩人在逃。日前,武侯區法院一審判處左鑫、馮鈺、傅翔犯詐騙罪,左鑫獲刑5年,處罰金2萬元,馮鈺、傅翔因自首、立功獲緩刑。
偽造住院病歷 醫院騙保58萬
犯罪嫌疑人左鑫在明珠醫院擁有30%的股份。2005年12月2日,馮鈺受聘為明珠醫院院長。2006年初,因醫院效益不好,左鑫召集馮鈺、傅翔等人召開會議,要求必須想方設法提高醫院效益。由于該醫院是社保局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通過幾天的謀劃,左鑫決定在“醫保”上做文章。
隨后,得到左鑫授意的傅翔等人開始向社保參保人員收集醫療卡。2006年12月,收集到何某等4人的醫療卡后,傅翔偽造了這4人從2006年6月—12月的住院病歷,虛構他們在明珠醫院接受治療的事實,并交由院長馮鈺簽字,然后將偽造的病歷等資料拿到社保局報銷,騙取醫療保險基金共計15159.5元。2007年1月,馮鈺、傅翔不愿繼續從事違法勾當,相繼離開明珠醫院。隨后,左鑫等人繼續造假,共騙取醫保金58萬余元。詐騙來的錢,都用于明珠醫院日常開支以及發放工資、獎金等。
2007年8月13日,明珠醫院轉讓給上海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并正式辦理了交接手續。2008年2月,傅翔以信件形式向醫保局舉報了明珠醫院騙取醫保金的事實。同年4月28日,警方將左鑫擋獲,5月30日,馮鈺主動投案自首。另有兩名涉案人員在逃。
股東獲刑5年
院長自首判緩刑
經過詳細偵查后,武侯檢方以涉嫌詐騙罪對左鑫、馮鈺、傅翔3人提起公訴。日前,武侯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審理后認為,左鑫身為明珠醫院的股東,馮鈺、傅翔身為明珠醫院的工作人員,騙取醫療保險基金,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馮鈺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傅翔在司法機關未掌握明珠醫院騙取醫療保險基金的情況下,主動向有關部門揭發,具有立功表現,可以從輕處罰。
日前,法院一審判處左鑫有期徒刑5年,馮鈺、傅翔各被判1年10個月,緩期2年。未追回的贓款共計144695.86元,將繼續追贓,并發還成都市社保局和武侯區社保局。(武法檢 記者 袁鉦鉦 實習生 毛佳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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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鄧永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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