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康證的放行,
僅是全國1.3億乙肝病毒攜帶者邁過的一道小小“門檻”,
要想邁過13億人的“心檻”,
還有很多工夫要下……
體檢合格的乙肝病毒攜帶者,可依法獲得《食品從業健康證》。對乙肝病毒攜帶者封禁了14年的食品從業健康證,日前在沈陽悄悄松綁。
9月23日,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雖然遼寧省相關文件尚未出臺,但從9月起,根據國家新的《食品安全法》,沈陽市、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預防體檢部門已開始為體檢合格的乙肝病毒攜帶者發放《食品從業健康證》。
乙肝攜帶者可領健康證
轉機始于近日開始正式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了乙肝病毒攜帶者不在禁止“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范圍之內。
條例頒布后,沈陽市衛生部門表示,陸續接到不少市民打電話詢問,乙肝病毒攜帶者是不是可以來申領《食品從業健康證》。
雖然遼寧省還沒有相關文件出臺,但是,“有申請的,只要體檢合格,就依法給辦。”沈陽市衛生局衛生監督處相關負責人對此給出正面答復。
目前,記者了解到,已經有乙肝病毒攜帶者成功領取了食品從業健康證。對于發放的具體數量,相關部門表示未做統計。“這肯定不是個例,而是政策已經松綁了,這也是依照國家相關法規,人性化的做法。”遼寧省疾控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
14年后政策首度“松口”
乙肝病毒攜帶者在人群中約占近十分之一,這也意味著沈陽近76萬乙肝病毒攜帶者從事食品行業加工和經營,將不再受到一紙健康證的制約。
市衛生局衛生監督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1995年10月公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規定,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者(包括病原攜帶者),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當時這條規定針對的主要群體是廚師、配菜工、服務員等餐飲業從業人員。受此影響,乙肝病毒攜帶者不得從事餐飲業,成了一條不明文的規定,在行政審批和執法中被執行。
但新的《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把“肝炎”進一步細化,明確只有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仍處在“禁令”中,意味著乙肝病毒攜帶者可以依法取得《食品從業健康證》,從事相關的工作。
乙肝歧視仍須轉變觀念
隨著健康證對乙肝病毒攜帶者放行,取消常規體檢表(含入學、入托、就業、健康證申領等)中乙肝“兩對半”檢查項目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對此,省疾控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是否取消還要等待衛生部最終規定,但重點也許并不在“乙肝兩對半”上,而在于整個社會對乙肝病毒攜帶者觀念的轉變。從醫學角度說,一般接觸不會傳染乙肝,這已經是醫學界的共識。但這仍然不能消除很多人的“恐懼”和避諱。“我接受不了一個乙肝病毒攜帶者廚師做的東西,如果知道了,我肯定不吃。”一位市民直言不諱。
可見,健康證的放行,僅是全國1.3億乙肝病毒攜帶者邁過的一道小小“門檻”,要想邁過13億人的“心檻”,還有很多工夫要下。(本報記者 葉青 朱曉京)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