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15日)獲悉,雖然廣東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再次提出,個人賬戶可以供家庭成員統籌,用于看病購藥、健康體檢以及支付住院、門診醫療費用中個人自付部分(包括“三個目錄”以外的醫療費用),但是廣州要真正執行還有待時日。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日前發出多個醫保通知:今年年底,廣東所有在校大學生和中職生全部納入居民醫保。
216所高校年底入醫保
通知要求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全覆蓋步伐,確保到2011年年底,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參保率均達到95%以上。
其中,2009年年底前,要將所有在校大學生和中職技工學校學生納入城鎮居民醫保。按照這一規定,廣東9所中央部屬高等學校、科研院所;83所省屬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共計216所部屬省屬高校、職校都將在今年年底之前參加城鎮居民醫保。
通知還要求,凡是2009年6月30日之前已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長期養老金,且沒有參加職工醫保的困難企業退休人員,應該在2009年年底前納入職工醫保。
當期結余率逐步降低
通知具體要求:
2009年,對政策規定范圍內的住院費用,城鎮職工醫保報銷比例不低于80%,累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10萬元,城鎮居民醫保報銷比例不低于55%,累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6萬元。
2010年,城鎮職工醫保累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12萬元,城鎮居民醫保住院費用報銷比例不低于65%,累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8萬元。
通知表示,醫保基金當期結余率要逐步降到10%左右。(蔣悅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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