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衛生局、市公安局聯合發布“關于依法維護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的通告”,明確禁止任何個人在醫療機構實施9大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據介紹,這是成都市迄今為止力度最大、最嚴厲的一次“醫鬧”整治行動。與過去以勸說為主的方式不同,公安機關將直接介入整治,并鎖定多次在不同案件中出現的可疑人員,打擊職業“醫鬧”。
職業“醫鬧”現象有愈演愈烈之勢
“現在發生醫療糾紛,有些病人家屬往往不走協商、醫療事故鑒定、訴訟等正常途徑,而是直接要求醫院賠錢。”市衛生局醫政處主任科員張志強說,這一方面造成了國有資產流失,另一方面助長了職業“醫鬧”市場的形成。
有些職業“醫鬧”,是哪里有糾紛就往哪里竄。“出現糾紛,病人的家屬、朋友與醫院談我們可以理解,但我們已經發現這樣一種苗頭,有病人家屬花錢請人來鬧。”張志強表示,在醫院門口拉橫幅、設靈堂的行為屢屢出現,且有愈演愈烈之勢,甚至已經影響到了醫療機構正常的醫療秩序。
“以前醫院遇到‘醫鬧’,往往選擇息事寧人。”張志強舉例說,曾有一個病人因嚴重感染寄生蟲到甲醫院就醫,在手術臺上醫生發現感染嚴重,必須送更高級別醫院,于是病人被送到乙醫院。手術后兩個月,這位病人在回鄉的路上死亡。病人家屬沒有選擇醫療鑒定,當即把尸體送到甲醫院門口鬧事。為了不影響正常工作,這家醫院只好付錢了事。
嚴禁9項違規 嚴重可拘留10天
“我們需要建立正常的醫療秩序。”張志強表示,成都將開展為期兩個月的醫療糾紛專項整治,依法懲處無理纏訪、鬧訪人員。
在市衛生局、市公安局聯合發布的“關于依法維護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的通告”中,明確列出了9項違規行為,其中包括:在醫療機構尋釁滋事的;故意損壞搶奪公私財物的;侮辱、威脅、恐嚇、毆打醫務人員的;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非法占據辦公、診療場所,影響醫療機構正常工作的;在醫療機構內外拉橫幅、設靈堂、張貼大字報、堵塞交通等影響正常診療活動的;搶奪藥品、器材、病歷等與醫患糾紛相關的醫療證物,不聽勸阻的;搶奪尸體或拒不將尸體移放太平間、殯儀館的等。
據介紹,這是迄今成都市治理“醫鬧”力度最大的一次,一旦出現違規行為,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或按照國家規定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被問及在醫院拉橫幅、設靈堂等行為可能面臨何種處罰時,市公安局三處法制科科長邵浩挺表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出現醫療糾紛 請走正規渠道
“希望大家在遇到醫療糾紛時,通過正規渠道解決問題。”張志強昨日公布了自己的辦公電話028-61886278,表示愿意隨時為遭遇醫療糾紛的市民提供咨詢。
張志強表示,發生醫療糾紛后,患者家屬并非沒有正規的渠道尋求問題解決,可以選擇與醫院協商,協商不成可找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再不行,還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他說,患者家屬選擇“鬧”的主要原因,是走這些正常渠道花費的時間較長,而醫院在面對“醫鬧”時又顯得比較無力。(成都商報 謝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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