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作為此番新醫改的“四梁”之一,其主旨就是降低基本藥物價格,讓老百姓看得起病。近日,我省(吉林省)對于這項制度的實施有了最新舉動。目前已經選定了我省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首批試點醫療機構。
我省自5月份開始摸底和測算
據了解,進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實行“零差率”銷售,實行藥品零差率意味著拿走了醫院以前的藥品收入,對此,政府將給予醫療機構補貼。同時國家政策規定,將基本藥物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降低個人自付比例。
為了更好地配合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啟動,我省制定了詳細的推進計劃。自今年5月份以來,衛生廳相關處室就開始對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情況、省內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等進行了摸底和測算。
“我們會按國家規定逐步推進。”省衛生廳廳長隋殿軍說。
選定69家社區醫院首批試點
經過反復摸底和測算后,我省衛生部門目前已經選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69家和鄉鎮衛生院217家作為首批試點機構,先在這些醫療機構嘗試。
衛生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最終不但政府部門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要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并達到一定使用比例,患者憑處方可以到零售藥店購買。
據了解,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選用了包括化學藥品、中成藥共307個藥物品種。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3年調整一次。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品種,將從目錄中調出:藥品標準被取消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撤銷其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等。
聲音
基本藥物從目錄走進處方更重要
如何把民生政策轉化為民生福祉?
部分業內人士表示,這項政策的焦點在于,基本藥物如何從目錄走進日常處方。
“處方是一份良心工作,自由裁量權相當大。有很多時候,這種藥和那種藥都能治病,關鍵就看醫生如何落筆。”長春市某醫院的李醫生說,這個道理并不復雜,一個病人生了一種病,去不同醫院不同醫生處求診,花的錢肯定差別不小。
目錄藥物要用,用到什么程度、用到什么劑量,靠“要求”二字是沒法達到最優選擇的,一些業內人士為此建議,得靠權責明晰的制度來規范這種“要求”、細化并量化“要求”。
省衛生廳黨組書記李殿富就此也曾表示,衛生監督部門應不定期抽查各類處方,若有規避基本藥物的處方行為,將嚴肅處理。(陳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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