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規定醫院擅自泄露孕產婦信息將受罰
2008年07月02日 09:01 來源:解放網-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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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有孕產婦個人隱私信息被泄露的情況,上海市衛生局已作出明文規定,各醫療機構在醫療執業活動中,泄露孕產婦隱私信息的,一經查實,按照《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據介紹,時下部分孕產婦會受到廣告推銷、電話或短信騷擾,內容涉及月子保姆、嬰兒奶粉、產婦健身等。
為進一步嚴肅本市的婦幼衛生信息報告制度,加強本市婦幼信息管理,市衛生局已作出規定,各區(縣)衛生行政部門必須加強對轄區內醫療、保健機構涉及婦幼衛生信息的管理,堅決防止發生信息泄露事件,保護好孕產婦信息隱私權。
由于孕產婦和兒童的衛生保健信息涉及個人隱私,各級醫療、保健機構沒有經衛生行政部門同意,不得向任何單位提供孕產婦健康手冊、兒童系統保健卡、病史、登記本內的孕產婦的姓名、年齡、戶口性質(流動、暫住、常住)、居住地址、聯系電話及預產期、分娩記錄等原始數據信息。(記者 朱國榮)
【編輯:王賽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