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臺新的《南昌市傳染病監測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程序》(以下簡稱《管理程序》),進一步加強全市傳染病監測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規范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工作,提高網絡直報效率與質量。
《管理程序》規定,駐南昌市各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采供血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人員、鄉村醫生、個體開業醫生等均為疫情責任報告人。疫情責任報告人對涉及傳染病患者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管理程序》對市、縣(區)各級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和其它責任報告單位、衛生監督機構在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工作中履行的職責都有詳細規定。如各級衛生局在負責及時向本行政區域內的疾控和醫療衛生機構通報傳染病疫情以及監測、預警的相關信息的同時,還必須向毗鄰的同級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通報;駐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單位、與群眾健康和衛生保健工作有密切關系的機構,如檢驗檢疫機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教育機構以及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負責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現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疫情信息報告實行誰接診,誰報告。(王振戎 記者 張平)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