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新疆網3月30日電 從今年起,新疆凡是需要救助的災民一律持有《災民救助卡》才能得到救助。這是新疆為規范春荒期間災民救助工作推出的一項有效措施。
據新疆都市報報道,由于2003年新疆自然災害頻繁發生,給新疆災民群眾生活帶來很大困難,使得今年春荒期間災區需政府救濟人口比往年有所增加,造成救災任務異常繁重。新疆民政廳救災救濟處副處長蘇建剛說,為了有效規范春荒期間災民救助工作,讓春荒期間受災群眾的生活得到切實解決,從今年起,新疆災民救助將全面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
蘇副處長說,今后,在新疆凡是確認需政府救濟的災民,要由縣級民政部門統一編制《災民救助花名冊》,并根據花名冊發放《災民救助卡》。《災民救助卡》由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統一印制,卡上印有救助編號,持卡人姓名、身份證號、需救濟情況(人數、時段、總量)和救助款物發放情況。救助卡再發放到戶、落實到個人后,嚴禁無卡人領取救災救款物。
與此同時,為了確保救災資金專款專用的透明度,凡是領取災民救助卡和救助款物的災民,將全部進行公示,公示包括接受資金物資的數量、救助對象、救濟標準和時段等。
同時,由中央下撥給新疆災民的3500萬特大自然災害(春)夏荒救濟補助費,目前,已經新疆財政廳下發給各地民政部門,此次下撥資金用于地方自然災害救濟費統籌使用,主要用于政府采購口糧,解決(春)夏荒期間災民生活困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