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5日電 新京報報道,昨天,教育部有關人士指出,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這一規定不是今年出臺的新要求,而是對多年來一貫規定的重申。此前,有媒體報道,200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思想品德方面出臺了新規定。(郭少峰)
文件摘錄:
《2005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第八項明確規定,招生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