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6日電 由臺灣在野黨“立法”成立調查“319槍擊案”的“真相調查委員會”,15日被“大法官會議”解釋為“部分條文違憲”,但“真調會”并不“違憲”,大法官也排除臺當局要凍結委員會功能的“急速處分”要求,因此“立法院”只要修改“違憲”的條款,便可以繼續追查槍擊案真相。但“真調會”召集委員施啟揚說,依照解釋,“真調會”成為“立法院”附屬的調查單位,調查功能喪失一大部分,“真相更難發現”。
據臺灣媒體報道,“大法官會議”決定,“真調會”條例第8條規定“真調會不必受到‘國家機密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限制,任何機關團體不可以以秘密隱私為理由,拒絕配合調查”,此條例侵犯了人權。此外,條例中第13條規定,“真調會”調查的結果,可以作為法庭再審理的理由,被認為是侵犯了法院審判權。
據“真調會主委”施啟揚稱,大法官“釋憲”把“真調會”定位成為“立法院”附屬的調查單位,而不是獨立行使職權的單位,會讓根本的調查功能喪失,“未來將更難發現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