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7日電 檢察日報消息,為防止出現利用酒席做文章的“斂財干部”,重慶市巫山縣近日出臺了《干部職工辦酒席規定》。
該規定要求,干部職工遇婚喪嫁娶、住房喬遷、職務升遷、子女升學、生日祝壽、生病住院等事宜,確需辦酒席5桌以上的,必須嚴格執行分級申報制度。首先要填寫《干部職工辦酒席申報表》,申報酒席規模和請客范圍,事后必須將辦理情況送審批部門備案。
縣級領導干部辦酒席應在事前向重慶市紀委報告,同時向縣委、縣紀委申報審批;副處級、正科級領導干部辦酒席事前向縣紀委黨風廉政建設辦公室申報審批;一般干部辦酒席向所在單位紀檢部門申報審批。
該規定還要求,干部職工辦酒席的標準不得超過當地群眾平均水平標準,不得向管理和服務對象、下屬單位及其他個人發放請柬和電話邀請,嚴禁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下屬單位及其他非親屬關系的個人禮金、禮品,借機斂財;嚴禁公車私用和在單位報銷應由本人或家屬子女承擔的費用。違反規定的,根據相關規定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外職務處分,直至開除黨籍。(沈義陽學智吳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