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二日電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董建華辭去行政長官職務,于二00五年三月十二日離職。
總理溫家寶
二00五年三月十二日
董建華關于請求辭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職務的報告
2005年03月12日18:28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二日電 董建華三月十日向國務院提出了辭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報告。
報告如下:
自去年第三季度以來,我一直在思考辭去行政長官職務的問題。一方面,香港經濟已出現了良好的復蘇勢頭,并形成了一個相對穩定的發展趨勢,政治和社會狀況也逐漸穩定下來;另一方面,由于年歲漸高,我已明顯感到自己的健康狀況大不如前。基于對香港、對國家負責的態度,我經過慎重考慮,現向中央政府正式提出辭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職務的請求。
懇請中央政府體察我的實際情況,批準我的辭呈。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董建華
二00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