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6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顧秀蓮指出,依法推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是有效解決能源和環境問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有關方面應抓緊制定配套法規規章,依法引導激勵各類主體積極參與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
據人民日報消息,顧秀蓮是在昨天下午舉行的可再生能源法實施座談會上發表上述講話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于今年2月28日通過,將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顧秀蓮指出,可再生能源法是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為推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提供了明確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制度保障。
她說,為使這部法律在施行之日起就真正得到有效實施,希望國務院各部門認真履行法律規定的職責和義務,依法抓緊配套行政法規、規章、技術規范以及相應的發展規劃和計劃的研究制定工作。(趙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