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8日電 據北京考試報報道,教育部近日出臺《2005年普通高考英語、日語、俄語聽力考試有關考務要求》,規定了聽力考試期間偶發事件處理辦法,高考外語聽力出現問題時可申請順延考試結束時間。
教育部規定,聽力考試開始時,聽力磁帶無聲或不清楚,監考員應及時請示考點主考啟用備用聽力磁帶,并由主考及時報告省級考試機構批準順延考試結束時間。
聽力考試進行中,聽力磁帶無聲或不清楚,應記錄下出現問題時的題目,及時請示考點主考啟用備用聽力磁帶。重新播放時,應從出現問題時的前一道題開始播放,并由主考及時報告省級考試機構批準順延考試結束時間;如短時間內問題無法解決,應立即進行其他部分考試,同時積極解決出現的問題,在其他部分考試結束后(考生不得離開考場)立即按規定繼續進行聽力部分的考試,并在聽力考試前請示省級考試機構批準順延考試結束時間。
據了解,聽力考試開始時或進行中,放音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換用備用設備,因自然現象或無法預計的因素干擾造成考試受到影響的,也應參照上述條款處理。
據悉,從2005年開始,高考外語聽力測試不再做全國統一要求,各省市可根據本地教育實際自行決定外語聽力測試的考試形式、時間和記分辦法,并將成績在錄取時提供給有關高等學校。除了英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聽力考試也參照以上要求執行。(王兆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