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武漢六月十一日電(記者 徐金波)湖北省人民政府新聞發言人昨天表示,自今年起,該省將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施獎勵扶助制度,以促進農村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中國自上世紀七十年代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在經濟尚不發達、社會保障制度還不夠健全的情況下,有效控制了人口的過快增長,使得生育水平能夠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實現了人口再生產從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長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長的歷史性轉變,為增強綜合國力、促進社會進步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出重大貢獻。
但隨著時間推移,一部分過去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農民家庭因缺乏勞動力,在夫妻雙方進入中老年后,日漸成為一個新的困難群體。為此,湖北省人民政府按照要求,在現行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制度的基礎上,著手建立健全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并于先前在宜昌等地區進行試點。
湖北省新聞發言人介紹,凡該省同時符合本人及配偶均為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一九三三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且一九七三年至二00一年間未違反計劃生育法規和政策生育;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或現無子女;年滿六十周歲等四項條件的農村人口,即可確定為獎勵扶助對象,經審定合格后,按照人年均不低于六百元人民幣的標準發放獎勵扶助金,直至故亡。
據悉,經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核定,截止五月十五日,該省有六萬六千五百九十七人符合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約占全部農業人口的千分之一點五八,其中一個孩子的對象占獎勵扶助人群總數的百分五十五以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