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8日電 據人民法院報報道,一男子為達到離婚目的,哄騙妻子終止妊娠。3月27日,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宣判了這起離婚案件,駁回了這名男子的訴訟請求。
2005年1月,鐘某(男)與劉某登記結婚,婚后夫妻感情較好。但因鐘某迷上“網戀”,雙方感情出現裂痕。2005年年底,劉某發現鐘某與網友約會后,夫妻間的矛盾進一步升級,而此時劉某已懷孕5個月。
為與劉某離婚,鐘某以經濟條件還不允許生小孩為由,哄騙劉某終止妊娠。劉某覺得鐘某說的也有道理,便到醫院實施了引產手術。劉某做完手術后不到兩個月,鐘某便起訴離婚。
法院認為,原告在被告終止妊娠未滿兩個月就起訴離婚,不符合婚姻法有關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規定,原告的訴訟請求不能支持。(林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