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9日電 京華時報報道,中國公安部法制局局長柯良棟昨天在公安部新聞發布會上明確指出,一些地區出現了公安局向基層所隊派發抓人、罰款指標的情況,這種做法是不科學、不符合規定的,是屬于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工作中扣分的范疇。
據了解,自全國公安機關開展執法質量考評工作以來,共有12個縣級公安機關和1個監管支隊連續兩年考評不達標,其中9名公安機關一把手因此引咎辭職或者被免職。這12個連續兩年考評不達標的縣級公安機關,分布在吉林、湖南、黑龍江、遼寧、浙江、廣東、江蘇、河北等地。柯良棟指出,不達標的原因比較多,有的可能是因為刑訊逼供導致一票否決,有的可能是因為程序、實體等原因導致不達標。
柯良棟說,除9個公安機關一把手外,還有幾名人員的懲治正在進行當中。(者劉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