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6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剛被判補交物業費的朱明瑛(因不懈打官司自比“秋菊”)又和5名業主一起,將清境明湖花園小區業主委員會和小區臨時物業——北京建國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決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間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無效。6月23日,朝陽法院受理了此案。
朱明瑛以《物業管理條例》為依據,指出只有在召開業主大會并經2/3以上業主通過的情況下,業主委員會才能代表業主及業主大會與物業簽約。但業主委員會與建國物業在前年簽訂協議前,并未召開過業主大會。
建國物業對此做出解釋說,當初進駐時,前一個物業公司已撤離,小區已連續4天無人管理。因而建國物業的進駐完全是為無人管理的小區救火,客觀上根本沒有時間辦理繁雜的進駐手續。朱明瑛說,可時間過去了兩年,時至今日,雙方也沒有簽訂正式合同。(孫思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