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價質疑
盡管初衷是為了節省能源,然而有關變相漲價的質疑卻一直未停,其中第一檔電量過低是討論的焦點問題。
統計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江蘇城鎮居民每月每戶平均用電量為192.5度;2009年遼寧每戶家庭平均每月的用電量為130度;2008年濟南城鄉居民每戶月均用電量為152.35度,全部超過第一檔電價。
此外有部門統計,以廣東為例,各地用電量差異很大,即使在一個廣州市,越秀區與增城市的用電差異也有很大,如果按照最高最低一綜合,得出平均量,看似覆蓋70%,其實相當多家庭最終電價是上漲的。
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經濟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吳鐘瑚此前表示,基準電量的核算必須考慮地域和季節差異。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南北氣候環境不同,居民用電量差別很大,甚至同一地區冬夏季節用電量也不同。
國家發改委負責人對此稱,“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兩個方案,只是規定各地應按70%或者80%的覆蓋率去確定各地分檔標準,但相同的覆蓋率下,各地具體電量分檔標準會所有不同。”
另外一個質疑集中在發改委提供的兩套方案都沒有考慮家庭人數對用電基準的影響,有居民表示,如果一家三代人一起生活,電費總量肯定大,這樣的家庭也沿用一個標準,肯定要吃虧。
“看房本”,還是“數人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人向記者坦承:“兩個套路各有優劣,對此我們曾反復討論過。”
按人口數量確定,好處是比較公平;缺點是會使用電分檔情況變得十分復雜,大大增加操作成本和管理成本。尤其是家庭人口數量是經常變化的,甄別難度很大。以家庭為單位確定,優點是操作比較簡單;缺點是無法考慮家庭人口數量不同導致的用電差異,以及一家多個房屋產權、多個電表的情況。
“對此,我們建議以家庭為基礎確定電量分檔”,這位負責人表示,對于超過正常人口數較多的家庭,由各地在確定具體實施方案時采取特殊措施靈活處理,如規定超過一定人口數量的家庭,經一定程序批準后可以申請加裝電表或者增加用電基數等。
對此,有專家建議根據不同地方經濟發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電水平等情況,確定具體實施方案,不宜“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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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許曉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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