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產能的科學設定,直接關系到煤炭供需平衡及環境承受能力。今年上半年,中國工程院和行業專家共同完成的《我國煤炭中長期發展戰略研究》報告指出,綜合考慮我國煤炭資源開采條件、生態環境承載力、水資源、運輸條件等多因素,到2020年我國科學的煤炭生產能力應在38億噸左右。
國家安監總局煤炭信息研究院能源安全所所長劉文革則認為,根據彈性系數預測法和GDP單位耗煤法,綜合考慮安全、環境、人力等各種因素,該所預測到2015年我國煤炭需求為40億噸左右。
產能控制如何落實
盡管國家能源局有關領導不斷為設立煤炭產能“天花板”吹風,但地方政府和企業的心思卻更多地放在了如何“擴張”上。
神華集團和中煤集團兩家央企不約而同地制定了產能倍增計劃。神華集團規劃到2015年的煤炭產能達到6.4億噸(包含中國神華),較2010年新增2.8億噸。中煤集團也在今年年初提出了產能5年翻一番的目標,到2014年集團煤炭產量將達到2億噸,新增產能主要來源于晉、陜、蒙、新等地。
部分產煤大省已經陸續公布了對未來五年產能增長的計劃。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的初步規劃,到“十二五”末,全區煤炭產量將超過10億噸。而據業內人士介紹,粗略地用這些規劃中的數字可以預測,到“十二五”末,我國煤炭產能將超過42億噸。
要如何才能將產能控制落實到位?正在進行的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或許正是途徑之一。山西省的資源整合已接近尾聲,在此前頒布的《山西省煤炭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提出,到2010年煤炭生產能力9億噸/年;到2015年生產能力9.6億噸/年。也就是說,“十二五”期間山西的煤炭產能增長將控制在億噸以內。
在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潘云看來,保持能源供應適度偏緊,而不是敞開供應,是合理的,將有助于刺激各高耗能行業的轉型。據他介紹,山西省在“十二五”期間將不再追求產能數量的增長,新開煤礦的審批會更加嚴格。
而為進一步加強煤炭礦業權的宏觀調控,轉變管理職能,近日,國土資源部下發《關于開展煤炭礦業權審批管理改革試點的通知》,決定在黑龍江、貴州、陜西3省國土資源廳進行煤炭礦業權審批管理改革試點。通知要求,試點省廳試行有計劃的投放煤炭礦業權的制度,依據有關規劃和產業政策,結合煤炭、煤層氣資源勘查開發狀況和煤炭供需形勢,于每年9月底前編制全省煤炭礦業權年度投放計劃。
一方面,隨著行業集中度的提高以及地方政府礦業權審批的有序化,控制煤炭產能并不是可望不可即的。但另一方面,產能如果成功控制在合理的水平,需求的增長也必須有所限制。有識之士指出,煤炭供需平衡要放在能源總體框架中考慮,傳統能源、替代能源和節能三個方面要科學調度,相互補充,比如國內運輸、天氣等因素不時擾亂煤炭供求的平衡態勢,這就需要節能帶來的需求減量和新能源等替代能源的增量來“補足”煤炭供應的缺口。
記者 李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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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宋亞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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