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集中在甘肅、青海、新疆等地。“十二五”期間,國家將在甘肅敦煌、青海柴達木盆地和西藏拉薩建設大型并網型太陽能光伏電站示范項目,在內蒙古、甘肅、青海、新疆等地選擇荒漠、戈壁、荒灘等空閑土地,建設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
到2015年太陽能發電規劃容量200萬千瓦左右,到2020年太陽能發電規劃容量將躍升至2000萬千萬左右。
天然氣發電則主要解決核電、風電、水電季節性電能對電網的壓力,2020年天然氣發電裝機容量為4000萬千瓦。
在電網延伸不經濟的地區,發揮當地資源優勢,在小水電資源豐富地區,優先開發建設小水電站,根據風、光和地熱資源發展小型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和地熱發電。
此外,頗有爭議的特高壓電網,在“十二五”期間將得以快速建設。
按照電力“十二五”規劃,2015年,華北、華東、華中特高壓交流電網將形成“三縱三橫”網架結構,建成錦屏-江蘇、溪洛渡-浙江、哈密-河南、寧東-浙江等交直流輸電工程,將西部、北部大型能源基地電力送至華北、華東、華中符合中心。建成青藏直流聯網工程,實現西藏電網與西北電網聯網,滿足西藏供電要求。
電力“改革”寫入規劃
“改革”仍是電力“十二五”關鍵詞。
“推進電價改革,完善電價體制”再次寫進規劃。2002年國務院下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明確了我國電力體制改革的方向,即堅持政企分開、廠網分開、主輔分開、輸配分開,打破壟斷,引入競爭,建立社會主義電力市場經濟體制。
但時隔8年,電力體制改革異常艱難。
本報記者掌握的資料顯示,電力“十二五”規劃主張“發揮市場調節發電電價作用”、“實施獨立的輸配電價”、“推行聯動的銷售電價”。電價和電力體制改革從宏觀向圍觀層面過渡。
作為電力企業代表,中電聯建議改革政府核定發電電價機制,完成從標桿電價管理過渡到通過電源市場招標確定投資主體和發電容量電價,交易市場競爭形成電量電價。通過經濟手段,保證水電、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和核電等清潔能源優先發電。
電網利益在“十二五”規劃中同樣有體現。
規劃建議,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潤原則,在電力規劃中明確具體電網項目及時序的同時,要具體測算規劃期內分年度的輸配電價水平。國務院審批規劃后,國家電價管理部門按期及時足額調整電價,確保電網合理收益。
2010年10月居民階梯電價方案一出,引來一片質疑。“分類銷售電價”在規劃中被提出來 。
“十二五”規劃建議推行聯動的銷售電價,即建立與用電質量和發電上網電價聯動的分類銷售電價,其理由是利于節約用電、抑制低效需求,合理調整銷售電價。
歐陽昌裕坦言:“根據規劃,2015年全國平均銷售電價將超過0.7元/度,2020年平均電價將超過0.8元/度。”
王秀強![]() |
【編輯:宋亞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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