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8日電 據廣州日報報道 深圳市城管局在答復市人大代表的相關議案中透露說,據該局調查,一名長期在街頭乞討人員每天的收入為50元至100元,以此推算,在深圳街頭行乞的職業乞丐,月收入高的可以達到3000元人民幣。
調查:職業乞討者不愿接受救助
從深圳市城管部門的調查來看,對街頭乞討者進行援助和加強管理比較困難,絕大多數流浪乞討人員不愿接受救助。因為城市流浪人員中大部分以乞討為職業,他們多數并不是真正因生活無著落而流落街頭。據抽樣調查,一名長期在街頭乞討的人員每天的收入約為50元至100元,收入相當可觀,根本不愿意接受救助。
同時,城管局也指出,還有一種乞討者,包括被幕后成年人控制的擦車仔、賣花女、殘疾人和兒童等,這些人背后多為有組織的違法集團操縱,不會自愿接受救助。
對策:對付職業乞丐尚無辦法
因為由于沒有相應的法律支持,城管部門對這些職業乞丐尚無有效對策。目前深圳有關部門已組建公安城管、民政聯合執法大隊,協同管理街頭流浪者。
另外,為了加強流浪未成年人進行救助管理和法制教育,深圳市公安局治安處、羅湖、福田公安分局已專門抽調民警在救助站設立救助法制學校。(王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