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日前下發的《關于加快農村學前教育發展的意見》中規定,地級以上市城區及珠三角發達地區到2010年全面取消學前班,將辦學前班改為辦幼兒園,10月18日,記者從佛山市教育部門獲悉,目前全市小學附設學前班已基本撤銷,讀完幼兒園大班后未到年齡讀一年級,而需要通過學前班過渡的現象已基本消失。
此外,佛山教育部門對幼兒園的規模也設立了一定的“門檻”,規定城鎮幼兒園必須達到9個班、250人以上規模;人口集中的村居幼兒園基本達到6個班、150人以上規模;新建幼兒園必須按市一級以上標準建設,有獨立建筑基地和獨立園舍,不少于12個班規模。(陳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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