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自治區政協辦公廳原正廳級巡視員王英福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日前已由中衛市人民檢察院向中衛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查明:1999年至2003年,被告人王英福在擔任自治區土地局局長、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副廳長、自治區殘聯理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為多家房地產公司審簽使用土地和委托承建工程的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索取和收受他人財物價值達數百萬元,其行為已涉嫌受賄罪。另外,檢察機關在偵查中發現王英福有數百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已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王英福,男,現年55歲,漢族,大學文化,中共黨員,曾任賀蘭縣縣長、縣委書記,銀川市常務副市長,自治區土地局局長,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副廳長,自治區殘聯理事長。王英福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檢察機關于2006年1月立案偵查,2月王英福被刑事拘留并逮捕。
來源:寧夏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