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來滬的無業游民孫某伙同同鄉郭某和鄂某,6次在飯店吃飯的時候,把事先準備好的蟑螂放進菜里,然后以此為由敲詐店主。昨天,上海市閔行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各判處孫某、郭某、鄂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并責令3人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2006年10月10日,三案犯游蕩到閔行區都會路某飯店吃飯,胡吃海喝一通后,孫某趁店老板沒注意,將準備好的蟑螂丟進菜里,接著拍桌子喚來店老板:“菜里有蟲子,老板你看怎么辦?”店老板說可以免掉他們的菜錢。此時,一旁的郭某佯裝肚子疼,孫某和鄂某則借機起哄,要老板帶郭某去大醫院看病,在店老板免掉了飯菜費后,案犯還敲詐到120元“醫藥費”。其后,3人故伎重演,共6次敲詐了6家飯店,得款計1020元。(殷超、徐亢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