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后駕駛摩托車,被要求進行酒精檢測時,竟然張口咬傷執勤交警。5月25日,經上海市奉賢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卞史洋被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五個月。
今年1月31日晚,卞史洋在老鄉家聚會,酒足飯飽后騎上摩托車回暫住地。當其行至川南奉公路新奉路口時,不慎摔倒。正在值勤的交警小周發現卞史洋醉態十足,便依法對其進行酒精測試,并將其帶至醫院做血液檢驗。卞史洋不肯配合,還在醫院大吵大鬧,引來群眾圍觀。交警小周耐心對其說服教育,誰知卞史洋非但不聽,反而借著酒勁,突然一把抓住小周,對其左腿狠咬一口。
經鑒定,小周左腿因被咬傷構成輕微傷。酒醒后,卞史洋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自愿賠償了被害人2000元人民幣。(沈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