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毒販子以為白天在人流多的小學門口進行交易,不易被人發現。結果,聰明反被聰明誤,在他認為“最安全”的地方交易時還是栽了。
今年39歲的犯罪嫌疑人羅崗(化名),相信人們常說的“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這句話,所以他認為,販毒不但在光天化日之下,而且還要在人流多的小學門口交易,才不會引起人們的注意,這樣交易起來會更安全。
2006年8月20日15時許,經過“深思熟慮”后,羅崗在焦作市七百間小學門口,正準備將攜帶的2.5克毒品賣給邵正強(化名)時,被預先埋伏好的鄭州鐵路警方當場抓獲。經刑事科學技術部門檢驗認定,羅崗攜帶的2.5克毒品為海洛因。
經鄭州鐵路運輸檢察院提起公訴,昨日,鄭州鐵路運輸法院以販賣毒品罪,依法判處羅崗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郭富收 李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