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利用通訊技術進行所謂“調查”甚至打擊報復
近日,洛陽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嚴禁利用網絡通訊技術追查網民真實資料,進行所謂的“調查”甚至打擊報復。
通知說,為保障公民言論自由,嚴禁利用網絡通訊技術追查網民真實資料進行所謂的“調查”甚至打擊報復。電信運營商、設立在洛陽市范圍內的各論壇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保護網民隱私權的各項政策、法律規定,嚴禁擅自向無關部門提供網民的一切真實資料。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受理和查處利用網絡通訊技術追查網民真實資料進行打擊報復的情況反映,對情況嚴重的,要迅速通知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各部門要指定專門部門和專門人員負責收集網民反映的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問題和建議,建立網絡信息處理反饋機制,及時在網上公開發布相關事件的調查事實、整改措施和處理結果,接受網民監督。
針對網上出現的不實信息、虛假信息,通知要求有關部門加強網絡監管,及時發布相關真實情況,正確引導輿情,消除負面影響;對發布虛假信息構成犯罪的人員,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大河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