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7日電 國土資源部今天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各地查處的十六起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包括北京房山區青龍頭村非法占地建別墅案,該案詳細案情如下:
2006年3月,房山區青龍湖鎮青龍頭村委會以實施新農村建設為名,在未辦理任何立項、規劃及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非法占用本村集體土地326.12畝(其中耕地127.39畝),建設農民新居、別墅、道路及其他設施。共建設建筑物144棟,其中別墅138棟。
2007年4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會同城市規劃部門依法拆除了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85棟別墅,沒收了其余的別墅和建筑物。北京市紀檢監察部門分別給予房山區分管農業的副區長王忠海行政警告處分,房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青龍湖鎮原黨委書記楊東升行政記大過處分,青龍湖鎮黨委書記、原鎮長吳寶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青龍湖鎮常務副鎮長劉松華行政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