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日報》報道:《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近日在市政府常務會議上通過,將送市人大審議通過。跟舊條例相比,新條例將養犬領證登記費由10000元猛降為700元,僅為原來的1/15。市府法制辦法規處副處長魏強解釋說,廣州調整了養犬管理的政策方針,由限制養犬轉變為規范養犬,降低城區養犬門檻(詳見昨日A8版)。
對于廣州市新的養犬管理條例,因不知其詳,無法評說,單就新聞披露的廣州將調整養犬政策方針,由限制養犬轉變為規范養犬,大幅降低養犬門檻,筆者覺得頗值得商榷。
首先是,廣州養犬政策方針作如此重大調整,由限制養犬變為規范養犬,雖然只是一詞之差,但其中的變化可以說是根本性的。按我的粗淺理解,限養體現了對養犬的態度,對養犬是有限制的,要加以控制。而規范養犬,則顯然有很大不同,這有點事后管的意思,對于養犬有不加控制或減少控制之意。對于已經狗滿為患的廣州,筆者以為,這種政策性調整并不合適。我個人意見,廣州對養犬不僅不應放松控制,反而應加大控制力度。我頗擔心的是,這次征求意見稿主要是收集到養犬者的意見,更多地體現了他們的意志,卻忽視了那些反對養犬者的意見。從某種程度來說,養犬政策作如此調整,很可能讓本來已經狗患不輕的廣州,出現狗患成災,制造更多不和諧因素。
其次是,養犬管不好,門檻高低并非主因。一段時間以來,輿論在論及城市養犬管理名存實亡時,總是把矛頭對準領證登記費太高,以為正是這種高門檻,導致大量無證養犬行為,結果,無法有效管理。事實上是不是這樣呢?我不否認,登記費的確過高,但是管理不善的根本原因并不在這里,而是在于執法主體不明執法主體不到位,以至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無究。舊的養犬條例實施了這么多年,違法違規行為可謂舉目皆是,但這些年來,又有多少被依法處置過?管理條例變空法才是問題的根源。筆者以為,如果這個根本問題不解決,即使養犬門檻再降低,犬只管理現狀也不可能有質的提高。政府最首要的是要解決不要出空法的問題,降低門檻在其次。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意見。(臥槽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