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勞動合同法》今年1月1日實施前夕,海口某醫院于2007年12月31日終止聘用該院上百名清潔工。今天上午,上百名清潔工聚集?谀翅t院辦公樓前,要求與醫院續簽勞動合同。省勞動監察的工作人員聞訊趕到現場進行協調。
據一位姓王的女工介紹,她于1992年10月份開始,受聘于海口某醫院,在醫院門診部從事清潔工作。剛來的時候,她的工資底薪只有165元,每月獎金500元左右。干了15年后,她現在的底薪已漲到370元(扣除各項費用120元后)。這15年來,她一直與醫院簽定勞動聘用合同,一年一次,每次聘用期為一年。
2007年12月,醫院人事處、工會、總務處等有關負責人突然通知她與醫院的所有清潔工:你們的合同已到期,由于醫院把清潔工作全面外包物業公司,因此,從2008年1月1日開始,清潔工不再與醫院簽定勞動聘用合同,改為與外包物業公司簽定勞動合同,并要求員工簽定讓外包物業公司聘用的申請表,否則,將會失去工作崗位。
一部分員工按照醫院的要求簽定了這份申請表,王女士等近百名清潔工拒絕簽定這份申請表。
王女士對記者說: “剛剛實行的新《勞動合同法》規定:對于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可以與該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我們有不少人已在醫院工作10年以上了,我們應該可以與醫院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今天上午,醫院相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解釋:醫院將清潔、綠化等工作承包給專業公司,是為了提升醫院的管理水平,但選擇在新的《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前與眾清潔工終止勞動關系,在時間上屬于巧合,并不是為了規避新的《勞動合同法》;這次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關系,是依法辦事,不存在違反勞動法的事情;醫院對待勞動合同期滿的眾清潔工,已提前多次開會做工作,通知他們向物業管理公司報名,由物業管理公司安排他們工作崗位;對那些懷孕期和合同期未滿的員工,醫院將按規定支付補償金。(聶元劍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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