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這個管理本應十分嚴格的行業,卻面臨著惡性競爭的局面。安檢機構違規上馬、偽造數據,而該監管的部門不知情,不該管的部門卻越權管理……春運臨近,山高路險的河池仿佛埋下了一顆顆定時炸彈。
交納390元“包檢”過關
河池市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服務有限公司原來是該地區唯一一家機動車安檢機構,已取得了資格許可證。自從2007年12月,河池運宏機動車輛檢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運宏公司)和河池市車輛綜合性能檢測站(以下簡稱綜檢站)也陸續開展機動車安檢工作之后,問題顯現出來。
今年1月,記者跟隨一輛小型客車來到河池市綜檢站等候安檢。上線前車主被告知,交納390元包檢費用,即可包檢過關。
過了一次線,該車被檢出幾處不合格。交完錢后,很快,檢驗員出具了兩份機動車安全檢驗報告單,第一張顯示車輛前照燈幾處不合格,第二張顯示所有項目均合格,蓋上了單位公章。其間,記者既沒有看到任何一個修理人員上前給車輛進行調試、修理,車輛也未用二次上線進行重新檢測。
在記者提議下,車主隨后將車開到了河池市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服務有限公司進行檢測,發現除前照燈不合格外,制動也檢出不合格。
2002年國家公布的道路交通事故情況的數據顯示,當年發生事故77.3萬起,導致10.9萬人死亡,在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有11%是機動車制動性能失效而引發的。
據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服務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介紹,在用機動車安檢上線檢測一次合格率僅在20%左右,大部分要檢修后進行復檢,直至所有項目及數據合格方能出具檢驗合格報告。在該公司,曾經有車輛22次上線才過關。
機動車檢驗分為安全技術檢驗和綜合性能檢驗。綜合性能檢驗的對象是運輸業車輛,面對的是交通運管部門;客車、貨車除了要進行綜合性能檢驗外,每年都要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因此,安檢帶有強制性,面對的是所有車輛,安檢機構出具安檢合格證書后,由公安車管部門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記者隨后了解到,除河池市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服務有限公司取得了行業資格許可證之外,運宏公司和綜檢站只通過了綜合性能檢驗的計量認證,但均未取得安檢行業資格許可證,甚至不屬于自治區質檢局確定的資格許可審查和預審受理范圍。這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細則第15條、《機動車安檢機構管理規定》和國家三部委聯合下發的(國質檢監聯[2005]39號文)的有關規定。
三家安檢機構鼎立
據了解,河池市實際汽車保有量才3.6萬多輛,近3年平均每年實際到站上線定期安檢的車輛量不足。而且河池市金城江區已有一家安檢機構,新增的這兩家機構與原有的安檢機構在同一城區,相距最遠不過5公里,最近的不足兩公里,明顯違反了安檢機構設置規劃的相關規定。
“‘蛋糕’就那么大,為了利益,不擇手段,搶客的情況時有發生。”一位當地車主告訴記者。可是,小小一座城市,不足6公里地段內3家安檢機構三足鼎立的局面,是怎么出現的呢?
運宏公司和綜檢站均向記者提供了一份自治區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下發的關于與車管所聯網的“批復”:同意兩家公司“與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聯網,所需數據接口由我局提供,聯網后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工作。”
然而,這份批復卻在河池市交警部門引起了不小的爭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警告訴記者,過去,機動車安檢工作都是由公安車管部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正式實施后,在其《實施條例》第15條中明確規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資格管理和計量認證管理,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2005年,機動車安檢機構資格及監督管理工作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向質檢監督部門正式移交。
“公安廳的‘批復’要求我們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去開展工作,我們到底是同意這兩家公司開展業務,還是不同意?根據法律規定,批準機構開展安檢業務是質監部門而不是公安的權限,然而,‘批復’又準許他們聯網后開展安檢。”
最后,經河池市交警支隊批準,2007年12月底,新增的兩家機構正式向社會提供機動車安檢業務。
質監局:采用數據是部門自己的事
河池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吳霞說,“這兩家機構安檢得出的數據到底哪個部門采用是這個部門的事,不是我們的事情,我們只管數據的真實性,超過檢測范圍的事,我們是要處罰,但目前還未接到投訴。”
“運宏公司和綜檢站的資格許可可能已向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了吧,但目前我們沒有看到文件。”接著,她表示,如果有人偽造數據,質監部門一定會查處。
河池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警支隊領導在電話中對記者坦言,允許兩家機構開展業務的部門準確地說是在質監部門,嚴格來講,他們目前是沒有資格開展安檢業務的……發現問題應該馬上讓他們停下來。
這兩家機構的相關負責人稱,他們開展安檢業務是上級部門批準的,其他的問題拒絕透露。
據調查,從兩家機構自2007年12月28日開始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時起,8天時間共檢驗車輛94輛,其中客車類62輛,貨車類15輛,小型乘用車17輛。
通過技術處理“編造”出來的假的檢驗報告,不僅失去了檢驗機構出具報告的公正性和客觀性,還由于車輛存在的故障未實際消除而使所謂被檢驗“合格”的車輛帶著安全隱患上路行駛。但是,想要查處偽造數據難度是非常大的。
一位業內人士透露,有些安檢機構一般會采用兩種方法偽造數據。一種是直接在工位上對數據進行現場修改,這需要在控制系統中設置修改窗口,進入窗口進行修改;其次是,用一個備用軟件,可以根據你的基礎數據及國家標準的要求進行設置,由系統自動生成所有檢測項目的合格數據,上線一次,即可人工打出全部數據合格的報告單。
他認為,最關鍵的還是各個部門嚴守職責,把好機構的審批與管理關,才能避免一個又一個的“定時炸彈”行駛在公路上。
但是,到記者發稿為止,這兩家機構仍在正常開展安檢業務。質監局和交管部門均未向記者通報對這兩家機構的調查結果。(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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