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起訴就是想找回孩子與其父的血親關系。”昨天,李先生(化名)的老父告訴記者,他的孫女降生后,兒媳婦與兒子發生矛盾鬧起離婚。在此期間兒媳婦領取了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上面未寫明孩子父親李先生的名字,而孩子也姓了母親姓(上圖)。李先生已將出證明的醫院告到西城法院,要求對方撤銷該出生醫學證明并重新辦證。
孩子降生 未辦出生證明
李父告訴記者,2006年7月8日,他的孫女在北大第一醫院出生,全家人都很高興,很快,孩子被發現患有心臟病,由兒媳婦帶回娘家照料。“不料,小兩口發生矛盾,兒媳婦把孩子放到婆家,自己離開了。”李父說。
在給孩子治病期間,李家曾經與北大第一醫院聯系,要求為孩子開具出生醫學證明,用于上戶口。“院方沒有同意。”李父說,醫院要求由孩子的父母雙方帶著身份證明資料前去辦理,孩子的名字要由父母雙方商定,由于找不到兒媳婦,此事沒有結果。
幾個月后,李先生突然收到了妻子要求離婚的起訴書。經過兩審程序,二審法院最終判決小兩口離婚,孩子歸女方,男方每月支付一定數額撫養費。
女方領證 男方起訴醫院
“孩子病好后,我們把孩子交給了女方。”李先生的父親說,他們多次詢問兒媳婦有關為孫女開具出生醫學證明一事,但是對方沒有明確表示,無奈之下,家人只得向醫院詢問此事,院方答復稱,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已被人領走。
李先生一家后來才知道,是孩子母親在二審法院尚未審結離婚案件之時,領取了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這份證明上沒有寫明孩子,女方還私自將孫女的姓改隨母姓。”李先生的父親說,醫院給女方單方開具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是違規的。
最令李家為難的是,該證明無法表明孩子與其父的血緣關系。李父說,兒媳婦也沒有遵守之前與兒子的約定,使用小兩口共同為孩子確定的名字。不久,李家將醫院告到西城法院,要求醫院撤銷這份出生醫學證明,并予以重新辦理,同時要求院方賠禮道歉。
醫院未回應 前妻等裁判
記者了解到,西城法院即將開庭審理此案。記者就此事曾與北大第一醫院取得聯系,院辦一位自稱姓王的工作人員說:“有這么一件事,但是我不清楚具體細節。我可以問一下有關部門再答復你。”記者留下聯系方式,但截至記者發稿時,醫院始終未對此事予以答復。
昨天下午,記者與孩子的母親取得聯系。記者問:“你為什么單方領取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且未寫明其父的名字呢?”她說:“這件事不是一兩句話可以說清楚的。既然北大第一醫院給我出了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應該沒有什么問題吧。”至于其本人單方領證的行為,她認為“沒有什么不合適的”,但是她不愿意說出自己單方領證的原因。記者追問:“你領取出生醫學證明時,是否處于婚姻存續期間?”她回答說:“我不愿意再說這件事了。他(指李先生)通過法律訴訟解決此事,那就等著法院判決吧。”(武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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