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 ATM機。 中新社發 任衛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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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ATM機。 中新社發 任衛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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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一個‘真’問題,更不是一個可以爭論的論題!8月1日,在北京某法律研討會上,對“ATM(自動柜員機)是否需要辦理營業執照”這個話題,來自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等大專院校的專家學者一致這樣認為。
一個多月前,由浙江嘉興桐鄉市工商部門拋出的ATM機涉嫌無照經營的質疑,曾在社會上引起了軒然大波。北京律師董正偉還專門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遞交了一份《舉報信》,希望國家工商總局依法對各商業銀行ATM自助銀行營業機構無照經營問題作出調查處理,依法處罰并責令其限期辦理營業執照。
ATM機遭遇浙江工商質疑
消費者在自動取款機(ATM)上取錢、轉賬、查詢余額時,很少會關注其是否合法。5月初,浙江省桐鄉市工商部門通過調查發現,遍布于商場、超市等場所的這些“窗口”,并沒有辦理營業執照。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二十一條明文規定:經批準設立的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頒發經營許可證,并憑該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據此桐鄉市工商局認為,從《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可以看出,我國各中資商業銀行提供的這些自動取款機(ATM)與行外自助銀行,同屬于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按照公司法規定,必須辦理營業執照。
但這種說法,立即遭到了銀監會和銀行方面的反對。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嘉興監管分局辦公室的趙建林認為,自動取款機和行外自助銀行不需要辦理許可證件和工商營業執照,因其屬于銀行的自助服務設備。“在商場、超市、企事業單位設立的具有取款、轉賬功能的自動取款機只需要銀行向銀監部門報告,行外自助銀行需要報批!
“這個問題與無照經營問題無關。”嘉興商業銀行個人金融部負責人則告訴記者,國家沒有法律明確規定要辦理營業執照。
律師舉報“ATM機”無照經營
讓人意料不到的是,浙江工商系統對ATM涉嫌無照經營的質疑,不僅引起了千里之外的北京律師董正偉的密切關注,最終竟因為他的介入———不斷向有關部門“舉報”,以至波瀾迭起,論戰頻頻。
今年6月18日,董律師向北京市工商局提交了信息公開申請。7月15日,他收到的北京市工商局告知書稱“不存在登記注冊的問題”。“北京市工商局給我的告知書已逾期且適用法律錯誤,所以我向國家工商總局提出行政復議!倍齻ジ嬖V記者,他同時還上交了一份《舉報信》,希望國家工商總局依法對各商業銀行ATM自助銀行營業機構無照經營問題作出調查處理,依法處罰并責令其限期辦理營業執照。
記者看到,董律師《舉報信》中反映的問題主要為:單個的ATM取款機可以不辦理營業執照,但是多臺ATM存、取款機或者ATM具有自助的存、取款功能時,它就是具有營業功能的經營性機構,違反了商業銀行法和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依法辦理營業執照。商業銀行的自助銀行關系到每個儲戶和消費者的財產權益,銀監會制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并沒有依法征求消費者和儲戶意見,屬于違法行為。
7月30日,國家工商總局在給董律師的回函中解釋,根據現行有效的工商登記法規的規定,商業銀行設立的ATM機不屬于工商登記范圍。至于究竟是否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工商總局將在起草商事登記法的過程中認真研究。
“ATM機亮照經營還有困難”
據記者了解,早在董律師“舉報”之前,國家工商總局和中國銀監會已就此事公開表態。
國家工商總局注冊局官員認為,ATM機的主體是各家銀行,銀行已經辦理了營業執照,但ATM機是否算銀行的分支機構,還需要進一步從法律層面進行探討,目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不能妄下結論!按饲皼]有聽說自動取款機要辦證的說法,這應該是一個新問題。”
中國銀監會新聞發言人則指出,對于ATM機是否屬于銀行分支機構,ATM機設立要辦牌照的問題以前都沒有關注過,F行如何操作,地方銀監局更清楚。而按照業內慣例,如果在銀行網點外設立ATM機,需要經過總行批準并向當地銀監局報備即可,沒有辦理營業執照的先例。
而通過記者對工商系統的了解,發現它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也并非一致。
在浙江省工商局企業監管處處長張志益看來,如果ATM機要經營執照,那么很多自動售貨機、自動售票機等是否也需要經營執照,目前的網絡售賣也同樣存在經營執照的問題!岸且驗檫@種新的經營方式沒有明確的相關法律法規,因此目前浙江的工商部門并未對銀行的ATM機進行查處!
寧波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則告訴記者,“如要對全國12萬臺自動取款機(ATM)辦理執照并亮照經營,對銀行有一定難度”。
而浙江省嘉興市桐鄉工商部門對此認為,作為“自助銀行設施”最權威解釋體現在《商業銀行設立同城營業網點管理辦法》中,但相關法律解釋值得商榷!坝捎谙嚓P法律法規出現碰撞,導致中資商業銀行中自助銀行設施涉嫌‘無照經營’,建議銀行業修改相應法規并辦理工商備案手續,以解決ATM機無照的尷尬!
“我覺得這是一個偽命題”
ATM機無照經營是工商部門眼中一個尷尬的問題,而在中國政法大學管曉峰教授的眼里,ATM機只是一個機器而已。他認為:“營業執照都是對人的管理,其次才是對行為的管理。ATM機不是人,對它沒法管理,從法理上來說不符合頒發營業執照的依據;ATM機只是一個機器,機器是沒有思維的,對ATM機頒發營業執照在事實上無根據,不可能對它進行監管;監管部門監管的是監管人,ATM機不符合這些要求,只能是對擁有機器的人進行監管,所以這種監管仍然是對金融機構的監管,而不是對金融機構的機器進行監管!
清華大學法學院王保樹教授對此持相同的看法:“ATM機的無照經營這個問題其實不是一個問題。”王保樹認為,“ATM機是商業銀行的設施,商業銀行有營業執照,它能夠從事存款、貸款業務,ATM機是作為商業銀行的營業活動的一個設施,它沒有必要去辦營業執照。中國人也好,外國人也好,沒有人認為ATM機是一個企業組織的一種形式,所以沒有必要辦營業執照。能夠通過這個機器取款、貸款、轉賬、貨幣兌款是因為設立這個機器的商業銀行有了這個經營的權限。只要商業銀行有營業執照,可以通過ATM機這個設施辦理業務,那就是很合法的,不存在非法的無照經營問題。反過來講,假如說要辦營業執照,我覺得肯定是不辦為好,我有問題肯定是找商業銀行,也不能告ATM機啊。如果辦營業執照的話,沒有解決問題,反而添了問題”。(韋文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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