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一步工作中,不管是哪一級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只要不按規定要求登記備案,不按規定和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城關公安分局將堅決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拉薩市出租房屋流動人口管理辦法》進行處罰。”23日上午,在嘎瑪古桑派出所召開的轄區出租房管理工作業主會上,城關公安分局警務指導室主任梁光文堅定地說。
記者在會上獲悉,截止到3月底,我市(拉薩)已累計登記流動人口141653人,其中包括辦理暫住證的136091人,16歲以下的5562人;出租房屋6.9萬余間(套)。目前,我市出租房屋呈現出“數量大幅上升”、“種類繁多”和“分布零散”等特點,給我市社會管理帶來一定難度。
下一步,城關公安分局將以“底數清、情況明、辦法實、管得住、服務好”為目標,以“法制化、規范化、信息化、社會化”為方向,強化出租房管理,構建“以房管人”的管理模式,出租房屋業主必須對入住人員做到“知身份”、“知職業”、“知交往人員”、“知現實表現”和“知生活來源”。否則,出租房屋業主將被處罰,對單位出租房還要處罰法人代表和管理責任人。據悉,今年第一季度,城關公安分局已經查處違規行為100起,處罰出租房屋業主102人。(記者張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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