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會長陳云林與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10月20日在天津舉行會談。雙方就繼續推進兩岸投資保護協議協商達成共同意見。
共同意見中提到,兩岸投保協議協商經一年來雙方協商團隊多次深入溝通,已取得重要進展。鑒于協議涉及面廣、專業性強,且雙方管理體制存在差異,還需要各自內部及相互之間進行必要的溝通協調,兩會同意繼續并加快最后階段的商談,在下一次兩會會談時簽署協議。
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會長陳云林與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10月20日在天津舉行會談。雙方就繼續推進兩岸投資保護協議協商達成共同意見。
共同意見中提到,兩岸投保協議協商經一年來雙方協商團隊多次深入溝通,已取得重要進展。鑒于協議涉及面廣、專業性強,且雙方管理體制存在差異,還需要各自內部及相互之間進行必要的溝通協調,兩會同意繼續并加快最后階段的商談,在下一次兩會會談時簽署協議。
雙方認為,兩岸投保協議是《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后續商談的重要內容,對促進兩岸經貿關系制度化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雙方同意強化協議的可操作性。文本內容包括定義、適用范圍和例外、投資待遇、透明度、逐步減少投資限制、投資便利化、征收、損失補償、代位、轉移、拒絕授予利益、爭端解決、聯系機制等重要議題。
兩會肯定雙方團隊在協商過程中積極謀求共識的善意及誠意,并表示將繼續積極溝通,早日完成協商。
記者 金美辰 呂翔宇天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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