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榕江縣法院于2010年2月在榕江縣寨蒿鎮成立“民歌法庭”,聘請了聘請19名當地民歌歌師、歌手,用民歌結合法律及案例,調解本地婚姻家庭財產等涉及身份關系的民事糾紛, 共調解民事案件16起,調撤率達100%。記者于2012年2月1日對這個用民間藝術解決糾紛的“民歌法庭”進行了探訪。
【民歌法庭現場片段】
貴州省榕江縣法院于2010年2月在榕江縣寨蒿鎮成立“民歌法庭”,聘請了聘請19名當地民歌歌師、歌手,用民歌結合法律及案例,調解本地婚姻家庭財產等涉及身份關系的民事糾紛, 共調解民事案件16起,調撤率達100%。記者于2012年2月1日對這個用民間藝術解決糾紛的“民歌法庭”進行了探訪。
【民歌法庭現場片段】
榕江縣是一個民族文化十分濃厚的地區,全縣34萬人,侗、苗、水、瑤等少數民族人口占84.7%,是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侗族大歌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侗族琵琶歌之鄉,民歌文化已成為當地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榕江縣法院運用民歌調解矛盾讓當地百姓容易接受,當事雙方都能從內心上化解怨氣。
家住貴州省榕江縣寨蒿鎮70歲的龍上豪,年輕時曾被人稱作“山歌書記”,曾擔任過寨蒿公社書記及司法助理員。2010年被榕江法院聘為“民歌調解員”。2011年12月初,寨蒿鎮的一對父子因林木歸屬糾紛找到了龍上豪,請他寫訴狀。龍上豪在了解事情經過后,將這對父子的糾紛編成勸歌,用民歌對父子進行開導,順利化解了矛盾。
【貴州省榕江縣寨蒿鎮 民歌調解員 龍上豪同期】
(民歌法庭)通過對方互相以民歌的形式,以民歌勸人的方法,化解其雙方的怒火,調解其雙方的怒火,調解其雙方的怒火之后,使其他們的矛盾焦點,各自得以化解和融洽。
記者王超 趙剛貴州榕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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